「甘朱」事件再爆中國招生黑幕
中國學術腐敗越演逾烈已經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今日中國科學界,無孔不入的腐敗風氣已經越過了科學研究者道德良知能夠承受的底線。在許多高校與科研院所,不論學識高低,只要有「路子」,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搞到職稱與項目,然後再利用權勢找人吹捧,很快就成為「學術名流」。與此同時,另一些天生無法擁有過硬「資源」的人,便把手伸向了招生領域,其最典型的表現便是買賣招生指標和濫授學位。交大事件:中國學術腐敗幾乎沒有風險
暴露中國招生黑幕最著名的例子,當屬中國上海交通大學事件。2001年8月,上海交大的網路感染了病毒「紅色代號」,不能連接公網,學生們就在校內網路遊逛。一個學生在該校教務處網頁看到一份文件,實際就是一個關係圖,上面列有這麼幾個欄目:考生姓名、生源、分數、加分、專業情況、委託人、擬解決意見。在這些欄目下面,還分有校領導接收、中學校長推薦、2001年外地生源機動指標討論材料等幾個類別。整個文件涉及百餘名考生,高考分數最高的為632分,最低的只有426分。如果看一看「委託人」一欄,裡面有「電力局紀委書記李永鳴之女」、「中醫大黨委書記張建中侄」、「盛校長之侄」、「教育部、王大中,吳建平之子」、「上海教育超市總經理王星之子」、「清華大學副校長余壽之」、「西南交大蔣校長之子」、「電子科技大學唐小我之子」、「教育部人事司管培俊司長」等等。在「擬解決意見」欄中,有「保證專業」、「120%」、「錄取」等幾類。總而言之,上海交大校長、副校長共七人,其中六人寫了條子;黨委書記、副書記四人,有兩人寫了條子,外加一個紀委書記。除了這些內蠹,參與這個招生黑幕的還有來自交大之外的四名院士。
那位學生當即把這份文件貼在交大BBS站上,但二十分鐘後即被版主刪除。但是,「滅口」已經來不及了。這份文件幾乎是立刻風靡各大BBS和討論組,上海交大的招生黑幕就這樣被揭穿了。
令人們驚異的是,上海交通大學的管理層竟未表現出絲毫尷尬。國內某報《XX週末》記者採訪該校官員時,得知「這種花名冊不僅交大一個學校有,幾乎所有的學校都有」。交大官員並稱,今後要「管理和使用好」網路,以規範「信息披露」。
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三年。迄今為止,有關當事人未受到任何懲處,受益的「關係學生」也應當都在上海交通大學如魚得水。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到,中國的學術圈腐敗已經從地下走到地上,從暗處走到明處,並且為體制所默認和縱容。
2004年北京大學法學院爆出的「甘朱」事件,為這一論斷再次添加了一個極好的註腳。
「甘朱」事件始末
甘德懷是河海大學法律系講師。他於1999年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被調到河海大學當老師。今年3月13日,他參加了北京大學法律博士生入學考試。他報考的是法理學專業法社會學方向,指導教師是北大法學院院長朱蘇力。
4月8日,北大研究生院在網上公布了筆試成績,甘德懷的筆試成績在全國67個法理學考生中名列第一,專業課法理學的單科成績也是第一。根據北大錄取分數線,他是法理學專業法社會學方向「唯一」有複試資格的考生。按照慣例,學校會在筆試成績公布後不久通知筆試過關的考生參加複試。可甘德懷左等右等,還是沒等到複試通知。他不得已打電話到北大法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詢問,才被告知複試安排在4月19日。甘匆忙趕到北京。他發現參加複試的考生除他之外還有兩人。甘後來得知,其他兩名參加複試的女生,一個英語成績沒過線,另一名法理學專業成績不及格。按照北京大學的規定,這兩人是不能獲得面試資格的。
4月20日,甘德懷獲知,他複試未通過,而那兩個筆試不合格的女生卻通過了複試。甘非常不能理解,曾多次找到北大當局交涉,但卻無功而返。不甘成為程序正義缺失受害者的甘德懷寫了題為《我的北大考博經歷》的文章上網,在國內網站和論壇上引起了軒然大波。7月底,中國一些紙煤紛紛跟進,為這一公案火上澆油。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參與討論,越來越多與此事件有關的事實被揭露出來。到現在,這件事情的完整的脈絡,已經非常清晰了。
「甘朱」事件中的主角
甘德懷在前文已經介紹過,這裡不再贅述。公案中的另一主角朱蘇力是何許人也?據朱蘇力的個人網頁稱,他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1984年考入北京大學研究生院,攻讀中國法律思想史專業研究生。他還曾獲得美國麥克喬治法學院商法稅法碩士,美國亞利桑那大學法律交叉學科研究博士等學位,並在美國哈佛大學、耶魯大學法學院做過訪問學者。朱蘇力現為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學術委員會主席。據朋友介紹,朱是時下中國大陸法學界炙手可熱的人物之一。
「甘朱」事件中,最令人們關注的就是那兩個筆試不合格卻通過了複試的女生。她們又是甚麼人?據國內朋友考證,女生之一A曾在西南交通大學峨嵋分校任教九年,1996年取得律師資格證書,2001年獲得西南交通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並於當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學院。後獲得北京大學法學院2001級法律碩士學位,論文指導教師為朱蘇力教授。A女士進入北大後,曾以論文《司法判決書中「雙高」現象並存的另一種解釋進路》獲得北京大學「挑戰杯」一等獎,並受到了朱蘇力的高度評價。她的考博成績中,英語不及格。
女生之二B於1993年畢業於西北大學法律系,獲得法律學學士學位;199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B女士曾報考過北大法學院周旺生教授(甘德懷參加複試時的複試人之一)的博士生,但未得錄取。另外,B女士與複試人之一的北大法學院強世功教授同於93到96年在北大法律系讀碩士。B女士的考博成績中,專業課法理學不及格。
在甘德懷文章上網之後,當事人朱蘇力亦於7月12日發表網文《關於甘懷德同學面試情況的說明》反擊甘關於複試中存在學術腐敗的指責。然後雙方互有攻守,爭論日益升級。在這個過程當中,北大當局沒有給出說明。但據大陸報紙《新京報》7月27日的報導,北大研招辦一位負責人私下表示,據他們調查,「甘朱」事件中不存在「腐敗與暗箱操作」問題。他說,在適當的時機,不排除北大校方做出正式回應的可能。
「甘朱」事件的焦點
爭論中,國內網友得知已比較多地集中於這些方面:
焦點一:兩個筆試不合格的女生如何進入複試?
朱蘇力在21日答《東方早報》記者問(「制度給了我權利」)中說:「由於他所指導的法理學初試成績普遍較低,因此,按照北大研究生院『如果初試成績普遍較低,複試線可降5分』的規定,A女士和另一名考生B女士自然而然具備了複試資格,並非破格參加複試」。「只要學生進入了複試,導師就有權力在這些考生中擇優錄取。」
北京大學在《2003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錄取分數線及相關通知》中說明,文科院系考生一般應達到的基本分數線為「英語、日語55分,俄語、法語、德語、阿語60分,業務課60分。」根據北大研究生院公布的甘德懷及其他考生的成績,的確只有甘德懷一人才具有複試資格。但是,北大2004年博士招生簡章中又規定,「各院系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素質審核(側重審核申請人的畢業學校與專業、品德、學術水平及其在所報專業領域內的發展潛力)。根據素質審核與初試結果,擇優確定複試候選人」。從該條規定看出,選擇複試考生的依據,並不僅僅考慮考生的筆試成績,還包括了「素質審核」。也就是說,如果某位考生表現出了異乎尋常的專業素質,即使其初試成績不理想,未達到錄取分數線,該考生仍然有機會參加複試。這大概就是朱蘇力在採訪中所提到的「制度」。那麼,如果「素質審核」的裁定權在院系一級或者是博士生導師,似乎A女士和B女士進入複試並無可挑剔。
然而,新的問題又出現了。為甚麼僅有甘德懷,A女士和B女士進入了複試?其他考生呢?
朱蘇力說「法理學初試成績普遍較低」,因此根據北大規定,對某些考生的科目降低五分予以考慮。因此大家很容易理解為A女士和B女士都是在法理學成績降5分之後才符合複試資格的。另外,朱蘇力的話並未說明是否只有一科成績可以降低5分,還是多科或全科成績都可以降低5分。但在北大研究生院公布的法社會學博士考試成績中,沒有人在法理學成績降5分後合格!A女士只有在英語降低5分後方能合格,而B女士只有在法理學和法社會學同時降5分後方能合格。因此,朱蘇力的話只能被理解為,多科成績都可以降低5分後考慮。
這樣一來,很多考生都可能因此具有了進入複試的資格。為甚麼只有A女士和B女士受到這種優待呢?這就引出了第二個爭論的焦點:
焦點二:朱蘇力是否和兩個筆試不合格卻通過了複試的女生相識?
在朱蘇力7月12日發表的聲明中說:「2004年報考我的博士的考生有30多人,其中也有我指導的應屆碩士畢業生。最後確定參加面試的三人中,一人為在校應屆畢業的北大法律碩士(本科非北大),其他兩人(包括甘懷德同學)均為已參加工作的外校畢業生,前者僅僅認識,但不熟悉,後兩人我則是在面試時才見面。因此,不存在歧視外校考生或偏袒熟人的問題。」
據北大法學院的同學介紹,朱蘇力今年有兩名碩士生畢業,一男一女。那位女同學就是A女士,也就是他提到的「我指導的應屆碩士畢業生」之一。北大法學院網站也證實A女士正是朱先生指導的碩士生。此外,網上資料顯示,A女士的獲獎論文《司法判決書中「雙高」現象並存的另一種解釋進路》受到了朱蘇力的高度定:「此文展現了法學理論研究的一個新視角,是一篇出色的交叉學科研究論文。」
對此,朱蘇力的學生,北大法學院2001級法學理論博士侯猛反擊說,朱蘇力研究組的「學術討論會以及每學期開學和學期結束的聚餐」從未邀請過A女士參加,朱蘇力的學生,包括侯猛自己,「從未通過師門的活動和她有過任何聯繫」。因此,朱蘇力的學生「從來也不可能認為艾佳慧是朱門弟子」。侯猛相信,「我們師門的大多數人也不認識此人。」侯猛說,在朱蘇力和A女士是否認識並且熟悉的問題上,他相信「朱老師在這個問題上,並沒有撒謊,也沒有必要撒謊。」另一位北大法學院的同學Ago發文說,「朱老師只是A女士畢業論文的導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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