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中共當局在鎮壓89年民主運動之後,迫於國際上的壓力,沒有重判學生領袖,因此,心理上就老大地不舒坦,總在伺機報復。這從後來再次重判學生領袖王丹、王有才等人的徒刑,就可以看出一斑了。異議人士如果從獄中出來,想不「夾著尾巴做人」,還想風風光光地活著,而且還「想」有「企圖」地活著,那麼中共當局就會在「人權最好的時期」圖窮匕首見、露出廬山真面目。哪些中共當局不喜歡的人,別說靠個人的智慧、能力把經濟發展起來,並活得風光一些,不被中共當局所容忍,就是找到一份餬口的工作,政府官員也會讓單位除名。例如異議人士李維在一單位打工不久,就被莫須有的名義解除工作,最荒唐地竟然還要株連女友。李維的女友因要與他結婚,單位阻止結婚不成,竟停發工資,並最終導致女友失業。像在本地尋找工作而困難重重的唐元雋、瀋良慶等人,即使悄悄地外出打工謀生,中共當局都不會放他們一馬,經常把他們加以扣押、拘留並遣送回家。而,以上等等諸多人士的遭遇,不過是中共當局對異議人士加以經濟打擊、經濟迫害的冰山一角而已。
在集權專制的社會當中,有自己思想或獨立思考的異議人士,想過上正常人最基本的生活都無法得到法律保障的情況下,想要發展或壯大經濟來實現美好人生的夢想,那只能是幻想。哪怕你默默地一門心思地搞經濟發展,最終還是難逃他們採用的經濟迫害達成政治迫害的命運。異議人士常常以自己善良的天性,來度量當權者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而有所進步。但專制者的本性,卻常常給我們最現實的冷血般的答案。所以,善良人的每一次良好的期待和辛勤艱苦的努力,其結果都是另一場惡夢的開始。
張銘及異議人士想在中共當局的政體之下,發展經濟或過上正常人的生活,只能是奢望或是幻想,即使是「尊重人權」的句子寫入憲法,也是無濟於事。對異議人士而言,在別無選擇的社會裏,只能是放棄立足經濟的幻想,保持特立獨行的品格,走爭取人權保障的不歸路
……(2004年5月2日於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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