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駐廣州領事館從七月一日起停止受理移民申請類別包括配偶移民、子女移民、親屬移民、僱主提名移民、地區擔保移民和勞工協議移民,從九月一日起停止受理領養子女移民。
技術移民和父母移民的手續則不受此政策變動的影響,因為這兩類移民的申請目前已經分別集中在澳大利亞南澳技術移民處理中心和珀斯離岸父母移民處理中心受理。
受此次政策影響的人包括廣東、福建、湖南、廣西、雲南、貴州和海南等七個省區申請移民澳大利亞的居民。日後這些省區的移民申請人必須用郵寄、快遞或親自將申請材料送到澳大利亞駐上海領事館。
在政策生效日期前,澳大利亞駐廣州領事館仍將繼續受理以上移民申請個案,而這些申請仍將由廣州領事館簽證處的官員審理,有關簽證的查詢、面談、補充材料等工作仍然在廣州領事館進行,直到申請處理完畢為止。
在政策生效後的一段短暫時間內,澳大利亞駐廣州領事館將會代為將收到的申請材料轉寄上海領事館,申請人必須留意領事館所寄回來的回執的通訊地址,並按照正確地址與領事館聯繫。在代轉寄的時期過去後,澳大利亞駐廣州領事館將會把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並要求申請人自行交給澳大利亞駐上海領事館。
除了以上涉及的移民簽證外,澳大利亞駐廣州領事館將會繼續受理其他簽證,包括訪問簽證、臨時居留簽證、永久居民返澳簽證、澳籍人士海外出生子女入籍等的審批。
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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