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就職前將推動兩岸和平穩定措施

陳水扁總統日前表示,在5月20號就職前,將會推動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並制定「兩岸和平發展綱領」,作為未來執政依據。陸委會官員表示,「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是兩岸政府建立終極關係共識之前,建立過度時期的對話架構。

*陳水扁:兩岸和平為未來執政依據*

臺灣總統陳水扁日前在勝選晚會表示,在5月20號就職之前,將會把推動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的「九人小組」轉化,提升為「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凝聚朝野共識,作為未來執政的依據。陳水扁說:凝聚朝野共識,來制定頒布「兩岸和平發展綱領」,建立焦點以及共識臺灣才有力量、才可以跟對岸的北京當局、中國展開談判。

陸委會副主委陳明通在一個論壇上表示,「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在1999年民進黨制定的「臺灣前途決議文」當中已經提及,這個構想最主是,兩岸政府就雙方關係的終極關係達成共識之前,應該建立過度時期的對話架構,以改善兩岸的互動關係。

陳明通並表示,目前兩岸政府對雙方關係的終極結果,顯然有很大的歧見,而且短期之內無辦法達到共識,在過度時期的對話架構當中,雙方應該簽訂和平協議。

*和平協議:互相尊重不侵犯*

和平協議的原則包括:不以武力相互威脅;對現成的疆界相互尊重、不可侵犯;任何一方不在國際上代表他方,或以自己的名義來採取行動;雙方交換長駐代表團。陳明通表示,在和平協議的原則之下,兩岸可以展開談判。

陳明通說:談判議題的開放性,包括雙方的經貿議題;軍事措施的建立;和平條約,還有因兩岸交流所引申的雙方人民權益事項等等。

*學者:應該有法律依據*

臺北大學司法系教授陳榮傳表示,建立兩岸和平穩定互動架構應該有法律依據,而這個的法律架構,可以定位為「區製法律」。

陳榮傳說:如果陳水扁總統過去說「一邊一國」,以臺灣憲法的角度,應該是「一國兩邊」,即是兩邊的關係,從憲法上的角度來看,可能是國家統一以前,兩邊的關係。(美國之音記者湯惠芸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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