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中英理論之二——我的資本(主義)理論
馬克思主義是在物產資本社會中產生和形成的。在當時,的確存在著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剝削、壓迫和資產階級的專政。馬克思本想創出理論以消除資產階級的剝削、壓迫和專政,而且,馬克思主義對此的確是起了一定的作用的。然而,本來隨著資本經濟和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就可以最終完全消除任何階級的專權,從而,也就能最終消除階級剝削和壓迫了,但是,由於馬克思主義理論對資本、資本經濟和資本主義的錯誤認識,反而使之成為了公權階級反對資本、資本經濟和資本主義,以維護、維持其不同於資產階級的剝削和壓迫的一種新的剝削和壓迫(即公權階級的剝削和壓迫)的利用工具。甚至可以說,正是由於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出現和存在,才會導致一種新的階級社會、專權社會--即公本(主義)社會的產生和形成。事實上,所謂「資本主義罪惡」,其罪惡的根源並不是資本、資本經濟和資本主義,而是資本家、資產階級的「專權」。馬克思其實只認識到了資本家、資產階級的剝削和壓迫的表象,而並沒有更深入地去分析、去認識它的實質。關於這些問題,可查看我的另外兩篇文章《我的價值三論和資本家剝削工人的實質秘密》和《我的階級(矛盾和鬥爭)理論》。正是因為如此,所以,我們才有必要對「資本」、「資本經濟」、「資本主義」等進行重新的認識。我對此重新分析和重新定義、解釋後,就形成了一種新的資本(主義)理論,以供大家批評、指正和學習。
首先,先說出我對「資本」的新定義。我認為,「資本」這個詞有兩種意思:第一種意思是側重於從經濟方面去說的,就是「增值的價值」,也可說是可以形成或創造新價值的價值;第二種意思是側重於從政治、社會方面去說的,就是「權力化的價值」(價值的權力化表現)。所謂「增值的價值」,更合理地說,就是「價值的增值作用明顯的表現了出來」。這標誌著在佔有目的、生產目的和生產方式上的變化:以前主要是為了佔有而佔有,現在主要是為了增值(即獲取新價值)而佔有;以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而生產,現在是為了滿足別人的需求而生產;以前是以獲得生產所產生的價值為目的,現在是以獲取別人的價值(或社會的價值)為目的;以前是出租(出賣物產的使用權)的生產方式,現在是雇佣(收買勞動力的使用權)或合作(物產資本與知識勞動力資本的聯合協作)的生產方式。(說明:雇佣生產方式只適合於前資本社會階段。)所謂「權力化的價值」,標誌著私有財產權與公權力的平等地位的形成。其具體表現就是「保護私有財產」、「私有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等。這些內容主要是對於公權力而言的,因為侵害私有財產的行為往往是掌握公權力或依靠公權力而進行的(這一點無論是在封建社會還是在公本社會,都是非常明顯的。)。
因此,可以斷言:「資本」對於我們人類社會,其首要內容、首要表現、首要意義、首要作用,就是確立了「保護私有財產」這一條!!!
我認為,「保護私有財產」是現代社會文明的起源。下面,我就講一講我的「資本衍生論」。我認為,現代社會的「民主」、「自由」、「平等」、「法治」、「人權」等,都是由資本開始而逐漸衍生出來的。民主,是由維護私有財產,上升到維護經濟上的私權,再上升到維護所有的私權,直至維護所有的權力而逐漸產生形成的。自由,是由私產佔有的自由、商品流通的自由、買賣的自由等經濟上的私權的自由,上升到政治上、社會上私權的自由,再上升到所有的私權的自由,直至所有的權力的自由而逐漸產生形成的。平等,是由私有財產權與公權力的平等,上升到私權力與公權力的平等,再上升到私法人與公法人的平等,直至「人人平等」(法人平等)而逐漸產生形成的。法治,是由要求保護私有財產,上升到要求限制公權力和公法人,那如何去限制呢,當然是用明文的法律去規範、限定公權力,並要求公法人完全按照法律的規範去行為,這就是初始的「法治」了,再上升到要求所有的法人都按照法律的規範去行為(「依法行權」),就產生形成了法治。人權,即為保護私法人中的自然法人的權力,其產生形成與民主的產生形成相似(可以說是包含在民主的產生形成之中)。因為「民主」、「自由」、「平等」、「法治」、 「人權」等,都是現代社會文明的基石,沒有它們,也就沒有現代社會的文明,而它們的產生形成又是從「保護私有財產」開始的,所以,我才說:「保護私有財產」是現代社會文明的起源!
由資本而衍生出「民主」、「自由」、「平等」、「法治」、「人權」等,這恰恰說明瞭「經濟決定政治」的論斷的正確性。但是,「經濟決定政治」,這只是從歷史情況的分析中總結的說法,而不是表現經濟在現實中對政治的作用上去說的。它只是歷史社會的運行規律,而不是全部人類社會的運行規律。這就跟「物體沿拋物線運動」只有在萬有引力條件下才是物體運動的規律一樣,只有在特定的歷史條件、歷史階段中,它才是一種規律。
我們知道「資本」的真正含義後,再去定義「資本經濟」、「資本主義」和「資本社會」等,也就比較容易了。我認為:資本經濟,就是在以資本為主體、主導的基礎上,所產生形成的追求價值的增值,要求保護私產、私權,倡導平等和自由競爭的經濟形態。資本主義,就是追求價值的增值,要求保護私產、私權,倡導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和人權的社會主張。資本社會,就是在經濟上,以資本為主體、主導,以追求價值的增值為目的,倡導平等和自由競爭,在政治上、社會上、文化上,保護私產、私權,保護人權,實行、實現了民主、自由、平等、和法治的社會。資本主義是隨著資本、資本經濟的產生和發展而逐漸形成、逐漸完善的,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在物產資本社會中,「資本主義」的表現似乎就是「剝削人、壓迫人」等,其實,那並不是「資本主義」的本質,而是「資本主義」還不完善、不完整,從而被人所利用,而又被人們所錯誤認識的表現。資本社會是民主的社會、自由的社會、平等的社會、法治的社會,這是由其所固有的「經濟基礎」所決定的。這也恰恰說明瞭馬克思的另一個論斷「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的正確性。
還有另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就是物產和勞動力的資本化的問題。說物產成為資本,我想沒有人會懷疑,但是,說勞動力成為資本(獨立的資本),恐怕就沒什麼人會相信了。然而,事實是不可否認的,不管是什麼(物產也好,勞動力也好),只要它具有價值,只要它的增值作用明顯表現了出來,它就可以成為資本。物產成為 「資本」須具備的條件:①物產的「增值」作用明顯表現了出來;②對私產及私權的保護(不可剝奪和侵佔);③資產階級與權產階級的平等地位(商人、資本家與貴族、官僚的平等);④商品、資源的自由買賣和自由流通。勞動力成為「資本」須具備的條件:①勞動力的「增值」作用明顯表現了出來(勞動力與物產的增值作用趨於平等);②勞動力與其它價值(物產資本)一樣平等的地位;(而不是作為其它價值「增值」的「輔助」);③勞動力成為一種不可剝奪和侵佔的屬於勞動者的權力;④對勞動力的基本應有權力的保護(如:工作時日、工作強度、節假日、工作醫療保障、失業保障等);⑤勞動力的自由流通(戶籍限制等問題)。「增值作用的明顯表現出來」,是物產和勞動力成為「資本」的首要條件,也是其它條件產生形成的基礎。其中,勞動力的增值作用明顯表現出來,主要是因為人身勞動力與知識、科技、文化等的結合而形成的。「剝奪和侵佔」,在封建社會,具體表現為公權可以隨意抄沒私有財產和限制、控制或壟斷商業活動、商業權力;在物產資本社會,具體表現為資本家把勞動(能)力從勞動者的身上「剝離」出來,並把它侵佔為己之所有。所以,在物產資本社會,勞動力只是作為一種「商品」完全出賣給了資本家,於是,「勞動力」就不再是屬於勞動者的了,而是屬於資本家的了。資本家就可以隨意使用和處置勞動力了(隨意增加勞動時日、勞動強度,不給勞動保障,等等)。而且,由於,資本家對類公法人的專權,勞動者的其它基本應有權力亦被資本家專權了。「自由流通」的條件也是非常重要的,「自由流通」實質上也是一種「增值」,具體內容請查看我的另一篇文章《我的價值三論和資本家剝削工人的實質秘密》。馬克思的 「可變資本與不可變資本」的論點我並不讚同,但是,它卻從另一方面說明瞭「勞動力可以成為資本」(獨立的資本)。只不過,我們要看這個「勞動力」是被資本家侵佔了還是屬於勞動者自己。被資本家侵佔了,那就是勞動力還沒有成為一種「資本」,而只是作為其它價值「增值」的「輔助」。屬於勞動者自己,就說明勞動力已經「資本化」了,勞動者就擁有了「勞動力資本」這種無形資產,那勞動者也就轉化成了佔有勞動力資本的「資產階級」(即「中產階級」)。(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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