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今年1月加拿大皇家騎警將包括江澤民在內的15名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列入監察名單以來,第二個國家接到這樣的名單。
*根據移民法212(a)(2)(G)條款
根據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條,以及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案(IRFA)第三條款提出的。美國移民歸化法第212(a)(2)(G)條規定,外國政府官員在過去的一年中從事參與嚴重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他們以及他們的家屬和子女不得進入美國。
「法輪功之友」和「追查國際」的這一要求是美國上述移民法採取的行動。
3月9日,「法輪功之友」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向美國國務院宗教自由委員會提交的首批名單中包括江澤民,羅干、劉京、周永康、李嵐清、王茂林等102名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國官員,他們來自中國7個省1個市。報告要求拒絕名單中的中國官員,包括他們的直系親屬入境美國或遣返。
美國國務院在2004年2月24日發布的年度「人權報告」中指出,「其(中國)政府在繼續對「法輪功」精神運動進行鎮壓。成千上萬的人還被關押在監獄、精神病院,和未經審判地被送入勞改營。自從1999年對「法輪功」的鎮壓開始,已有幾百人被證實受酷刑、虐待和迫害致死。」
「追查國際」主席約翰.趙說,「這份報告只針對參與鏟除中國上億法輪功學員精神信仰的系統運動的個人。」他談到:「在中國,根除法輪功的野蠻運動已浸透到社會各個階層。許多被中國宣傳欺騙的中國人都在錯誤的關押,酷刑洗腦及其他侵犯法輪功的人權行動中插了手。」
*美過往採取過此類拒絕行動
3月10日上午,「法輪功之友」和「追查國際」把這份名單和報告送交美國國土安全部的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移民和海關執法局重點調查人權案件並驅逐違犯者,拒絕那些踐踏人權者在美國尋找安全的避難所。最近剛剛成立的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下屬單位人權侵犯部(HRVU)將重點放在調查人權案例上,並驅除人權罪犯。
根據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的消息,移民和海關執法局下屬的人權違犯者部門有200多個案件正在調查中,過去美國國務院也採取過拒絕入境的行動。2003年1月,美國國務院因印度尼西亞高級軍官入侵東帝汶的暴行而把他們列入簽證監視名單。
根據ICE的網頁介紹, HRVU的使命是「通過使用全方位的調查技術和立法機關,對人權罪犯進行鑒別、 認定、調查及清除,否定他們以往認為的美國是安全天堂的想法。並通過前期努力,阻止這類個人進入這個國家。HRVU 將成為ICE的最先鋒調查機構。
*記錄近三萬踐踏人權者資料
根據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案(IRFA)第三條款,名單中列舉的中國政府官員都是直接參與過迫害法輪功學員或是迫害的主要負責人。這些侵犯包括:酷刑折磨、用非人道或可恥行為懲罰、沒有罪名地延長刑期、非法綁架,用黑社會方式造成當事人失蹤、或其他剝奪人生存權、自由和安全的行為。所有的侵犯都是因為受害者對「法輪功」的信仰。
約翰.趙說,「在過去的五年中,一些北美的志願者已經記錄了在中國參與踐踏法輪功學員人權的超過2萬8千人的詳細信息。這次提交的名單只是第一批。在中國暴力鏟除法輪功學員的運動已經蔓延至社會各階層,許多被中共宣傳矇蔽了的人也參與了拘捕、酷刑折磨、洗腦或其他踐踏法輪功學員人權的行動。」
「我們將把這些人都送上法庭,運用相關的美國法律,以確保他們不會在美國找到庇難所,這是我們所要採取的行動之一。」
*加拿大皇家騎警已採取行動
今年1月加拿大皇家騎警將包括江澤民在內的15名涉嫌迫害法輪功中國官員列入監視名單的消息曾引起加拿大各界的廣泛關注。
1月21日渥太華公民報以主標題為「15名中國官員在皇家警察的監視名單上」和副標題「警察對法輪功團體酷刑控告予以跟蹤」報導了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遞交了包括江澤民、劉琪在內的15名中共官員的名單和其操控騷擾、逮捕、酷刑乃至虐殺法輪功學員的有關控告。名單上任何一名官員一旦進入加拿大,皇家警察將對其犯罪行為進行調查。
另外,美國政府去年底公布凍結緬甸軍政府人權記錄惡劣者在美國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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