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余寧燕的父親和表姐處,記者均很明確地被告知,余寧燕是從福建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辦理的留學手續,當時的辦理地點是在福州市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聯繫人是福建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三部的李華,聯繫電話是7110530 。但記者瞭解到,長宏留學服務中心根本就沒有李華這個人。雖然以前福建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業務三部確實在省府路1號金皇大廈12層辦公,但原業務三部在2003 年底就已經搬回了金源大廣場總部。更重要的是業務三部根本就不辦理赴挪威留學的業務。
當時雙方還簽有一份承諾書。承諾書的承諾人則是劉益民,承諾書上摁了手印,該承諾書承諾負責協助余寧燕在60天內辦好赴挪威學習的簽證。但福建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分析說,如果余寧燕真的是從福建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業務三部辦理出國手續的,那肯定會有法人單位蓋章的委託協議書,而且也會有蓋公章的收款憑證,絕不會開出有個人名義的收條。
當時余寧燕還簽了一份委託協議及各項費用清單。據瞭解,委託協議也是出自「福建長宏留學服務中心」,其中的內容也與福建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辦理的業務相符合,協議書上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名但沒有公章。隨後記者從福建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行政部瞭解到,該中心一得到兩位留學生遇害的消息,就已經仔細地查找了該中心各部門的檔案,但根本查不到余寧燕的檔案記錄。
福建省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負責人表示,經過調查,已經排除余寧燕是從福建省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辦理手續的可能性,但不排除個別不法份子通過其他途徑冒用「福建省長宏出國留學服務中心」名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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