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 「新新民權運動」元年

一場偉大的社會運動,似乎總是在不經意間出現。新民權運動似乎也是如此。當照例回首一年的時候,我們突然發現,在過去的一年,發生了一連串公民維護個人權利的事件。我們在這些貌似尋常的事件之間,看到了某種不尋常的內在關聯,並給它起了一個名字:「新民權運動」。

自發性與平民性質

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要強調指出,被包容在新民權運動中的各個領域中的公民維權事件,都是完全自發地、分散的,在個案層面上進行的,是一個個基本上沒有多大關聯的維權事件的總和。新民權運動體現的是在法治初步建立而又極不完善的時代,遭到不公正對待的個別民眾,在媒體、網路、公共知識份子的參與下,透過與司法、政治部門的互動,維護個人最基本的權利的一種努力,這些權利包括人身權利(比如生命權、遷徙自由)、財產權(如房屋拆遷糾紛)等。

近代以來的中國歷史上,已經出現過一波又一波的維護個人權利的努力,所以,我們說過去一年的維權運動是「新」的。

不惟如此,這個「新」,還有一層含義,就是我們上面所強調的:它是自發的、個案性的,而且,具有平民性質。

近代以來的歷史上,中國人爭取權利的努力,大部分是以知識份子為主體進行的,因而,具有某種強烈的意識形態性質。而知識份子的職業性質決定了,他們的訴求是整全的,也就是說,要求對政治、法律制度進行比較徹底的變革。與此不同,新民權運動中的主角,都是自己最基本的權利遭到最不義的侵害的最為卑微的民眾。他們是作為當事人提出訴求的,他們不是觀念性人物,因而在新民權運動中,沒有意?緞翁(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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