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國外派駐「名捕」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本月29日起就生效了。不知道中國政府是不是主要考慮到對潛逃國外的腐敗官員,如果沒有國際間的內外夾擊,就只能束手無策,任由蛀蟲穿梭於利用各國法律漏洞之間,享受「自由」世界,而在三年前同意簽署這一公約。

根據北京市紀委上月的數據,五年來北京有95名官員「出境不歸」。目前全國出逃的貪官已有數千人,捲走資金在百億元人民幣以上。只要邁出國門,這些蛀蟲就成了變色龍,可以重頭再來,可以漂白黑錢。對於還在國內斂財者,又有怎樣的誘惑?

外國不願採取行動的原因很多,包括擔心影響外來投資、法律界定不同、價值觀差異等等,比如由於對死刑的不同認知,一些罪大惡極者因為回中國可能面對死刑,反而可以得到強有力的庇護。

月前,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還呼籲外國記者能發表更多的文章,讓自己的國家把中國的潛逃罪犯,包括贓款,都送交給中國,並說中國對此將「不勝感激」。

現在,美國開始第一次打擊外國貪官,當然不是響應中國的呼籲,也不是幫助中國打擊腐敗。美國人是現實的,維護國家利益不遺餘力。當亞洲來的毒品在美國氾濫的時候,1999年司法部毒品管制局就專門在中國成立辦事處,交換情報,協調行動,也給中國政府製造壓力。為打擊全球的恐怖主義,美國FBI去年又於北京設立了辦事處。

雖然美國「要像打擊毒品走私和恐怖主義那樣打擊外國貪官在美的不義之財」,對中國而言,要將出逃的官員繩之以法,就不要把希望寄託在別人身上,不要希望靠記者的筆,就能說動政府將犯罪份子和贓款都如數送上。中國應該「向美國學習」,在主要藏匿國設立專職協調機構,就像溫瑞安小說裡的四大名捕,不眠不休地追捕逃犯。因為,腐敗侵蝕的是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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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兆呈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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