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重判之前,人們已經大致猜到了結果。在中央批示、媒體大事報導、學者上書全國人大之後,有人會被處死就成了唯一的答案。猜對的人,不是因為熟悉量刑的準則,而是瞭解中國法律的特色。那麼,法律到底是追求公正還是只為「平民憤」?在安撫亡靈的同時,會不會又製造出新的冤魂?
孫志剛案有太多的偶然,又有太多的必然。說偶然,以前不知多少普通人在收容制度下受害,如果孫志剛不是天之驕子的大學生,如果媒體沒有報導,如果不是在網路時代,很可能就石沉大海,連個響聲也沒有。說是必然,正是收容制度存在諸多弊端,成為一方禍害,早晚總會釀出慘劇,一驚世人。
西方通訊社配發了一張照片,那是被判入獄的收容所救護站護工之一的胡金艷的母親在庭外嚎啕大哭、幾近昏厥的場面,令人動容。這張照片似乎在提醒人們,在孫志剛案中,死者和被告都是收容制度下的受害者和犧牲品。是制度讓收容站的護工們可以對底層的人施以生殺予奪大權,那些同樣受到戕害的被收容者,也只有搖身變成打人的幫凶才可以自保。追求公正的法律對扭曲的制度就無力回天嗎?
孫志剛之死,讓人們見識到城市底層的生活狀態和繁榮底下的齷齪。孫的父親後悔讓兒子讀大學,因為讀書越多越反動,不讀書就不會懂道理,也就不會跟收容管理員起爭執,引來殺身之禍。蘇東坡在兒子三天大的時候,寫詩一首:「人皆養子望聰明,我被聰明誤一生,惟願孩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這些在沒有道理的制度面前所悟出的人生道理,委實讓人為之氣結。
《聯合早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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