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民企准入傳媒 最高持股四成有爭議

明報專訊:被視為「有史以來最深入的」報業改革方案已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起草完畢,目前正報中宣部進行最後定奪。據最新一期《財經》雜誌披露,該方案將首次明確外資或民營資本可投資傳媒,但最多不能超過股份的40%。不過,報導稱,有關外資和民營資本可佔報業股份的具體比例,目前仍存在一定爭議。

  中央僅留三報一刊

  報導稱,此次報業改革主要涉及兩項重要內容:

  一是報業改革後中央級別的報章將僅保留《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以及《求是》雜誌等三報一刊,除此之外的其他中央級報紙、雜誌和各行業、各部委報刊,一律要與原主管單位脫鉤,變成企業法人重新登記。

  而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原則上將只保留一份省(市)委機關報,其他報刊一律要和政府部門脫離,納入企業法人化管理。

  二是明確外資或民營資本可投資傳媒,但最多不能超過40%。不過,有關主管部門內部對於具體的比例仍有爭議,這也是該方案至今仍未正式出臺的一個重要原因。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發行管理司的一位官員對《財經》雜誌表示,國家機關今後一律不再主辦報刊,一些人民團體主辦的報紙,其主辦單位可調整為學會、協會,其餘的將一律與主管單位脫鉤。而調整後的報刊職能也將發生變化,若主管單位是原刊物的資產所有者,將只負責社長、總編等報刊高層幹部的管理,對報刊的具體操作不再干預,目的在於促使報刊面向市場。

  輿論機器轉為企業

  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所長喻國明對財經雜誌表示,報刊從事業單位變成企業,實際上是確認了資本投資傳媒的合法性。

  中共素來視傳媒為「輿論機器」而嚴加控制,不讓外資染指;而且傳媒在中國屬於事業單位,必須有主辦機構,這使得大量以收購刊號進入傳媒市場的資本實際上處於灰色地帶。許多渴望進入傳媒的業外資本被迫以「協辦單位」的名目出現,即使與合作單位簽署了投資協議,其股權的合法性也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障。2000年《中國汽車報》的投資方與主辦方就曾因此對簿公堂,最後仍以投資方敗訴告終。

  早有商家變相入股

  儘管如此,由於傳媒屬中國尚未開放的少數幾個壟斷行業之一,仍有不少投資者冒險涉入禁區。早在1993年,《四川體育報》與成都國泰琴行簽訂「聯合入股合資經營協議書」,將報社改為省體委與國泰琴行的合資企業。近年來,復星投資《21世紀經濟報導》、山東三聯集團投資《經濟觀察報》都早已是業內公開的秘密。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