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王志文昨日成被告 《芬妮的微笑》衝突再次升級

 2003-06-13 19:44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自從王志文在《芬妮的微笑》首映式上公開對影片發難後,出品方與王志文的衝突就一直不斷,昨日記者又獲得消息,雙方矛盾進一步升級,出品方遼寧金通集團於昨日以王志文未遵守片約併發表指責詆毀該片的言論為由將其告上法庭,並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王志文賠償原告違約金25萬元人民幣並公開賠禮道歉,要求被告同時承擔全部訴訟費用,訴狀已於昨日下午遞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記者隨後就此事採訪了身在北京的該集團總裁季福堂先生。

  電話那頭的季先生顯然有些激動,他說自己是懷著對中國電影的美好期望,第一次投資影片,在投資時根本沒想到會打官司,但是,由於王志文在首映式上公開發難,詆毀影片,給影片的發行工作造成極壞的負面影響,使投資無法按計畫回收,不得不走上法庭。看來,這就是季福堂要打這場官司最重要的理由。

  季福堂向記者介紹說,王志文在影片《芬妮的微笑》中飾演男主角馬雲龍,酬金60萬,並要求住冷暖空調的單人房間,全天有熱水洗澡,往返機票要求頭等艙等等條件,製片方滿足了他的全部要求。同時,製片方在合同中也要求王志文:「必須遵守劇組裡的一切規章制度,與劇組裡保持一致。」還要求他配合製片方影片的「宣傳有關的活動及開機、關機記者招待會」。但令他忍無可忍的是製片方兌現了王志文的全部酬金和待遇,而對方履約卻不盡人意。隨後他向記者陳述了有關王志文的「不盡事宜」。
  1.王志文在簽約前,態度積極誠懇。簽約後,立即擺起大明星的派頭,先要求改劇本,為自己改戲。後在拍戲中,多次與導演胡玫爭吵,甚至當眾辱罵導演。季福堂認為王志文沒弄明白自己在劇組中的角色,製片方既沒有聘他做導演,也沒有聘他做編劇,更沒有強迫他出演本片男主角,是王志文自己看過劇本後自願簽約。在季先生的眼裡,一個演員的如此做法未免有些過分。

  2.2003年2月20日,影片在上海首映式上,王志文在沒有看到全部電影之前,就向記者們一個勁「數落劇本不好和對影片的不滿」,令記者們大惑不解。季先生認為此舉就像一桌豐盛的酒宴擺好等待客人品嚐,卻有人搶先吐了幾口唾沫,產生什麼樣的效果和影響是不言而喻的。

  3.上海首映式時,季福堂曾請王志文隨劇組一同回北京參加2月21日全國首映式,但他以22日要從上海直飛維也納為由拒絕了要求。當季和胡玫乘24日從北京飛往維也納的飛機時,卻驚詫地看到了王志文坐在頭等艙內。季福堂說:「我不敢相信這位知名演員在生活中使用了如此拙劣的演技,為了躲避在北京的首映式,他竟然扯出如此謊言。」

  4.在維也納的首映式上,當頒發那個被王志文臭罵「莫斯科人瞎了眼」的獎盃時,他卻欣喜接過那個獎盃併發表謝詞。季福堂說:「同一個獎盃,在上海他可以大罵評獎者瞎了眼,在維也納他卻崇敬地將獎盃舉過頭頂,這無異於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嘴巴。」

  季福堂在一頓「痛述」之後告訴記者,據業內專家說中國電影有史以來,沒有一部電影在首映式上,男主演公然詆毀自己參加拍攝的影片,給投資方製造空前的尷尬,給發行工作造成巨大的困難。「當今中國電影業不景氣,與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扭曲不無關係。我與王志文打這場官司,就是要從職業道德角度引發社會廣泛的討論,就是要大力張揚從藝人員德藝雙馨,加固社會職業道德的大堤。」由此看來,這又是一條季福堂要打這場官司最上得了台面的理由。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