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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斌面臨6項罪名 可判無期

 2003-06-02 18:4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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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斌案初訂本月十日在瀋陽開庭審理。有消息說,控辯各方此前多次接觸,交流各自觀點。目前,各方正抓緊時間,梳理證據,研究案情,以期依法公正審結這個廣為外界關注的大案。

香港文匯報引述消息人士透露,瀋陽市檢察院對楊斌的起訴書中,認定其身涉六罪,包括行賄、商業詐騙、虛假出資、非法轉用土地等。法律專業人士分析,按照中國刑法規定,六罪中商業詐騙罪判刑為最重,最高刑期可判無期徒刑。

楊斌自去年十月被扣查,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正式宣布依法逮捕。先後在遼寧瀋陽、河北秦皇島、遼寧本溪滯留羈押。有關司法部門經過大量艱苦細緻的偵查取證,掌握了大量的證據。據稱調查取得的證據達五百多份,卷宗二十七冊。

楊斌為自己聘請了中國知名大律師田文昌牽頭組成的律師辯護團,辯護律師此前已多次探望楊斌,調查取證。

主持審理該案的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決定由一名副院長親任審判長,由庭長擔任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公訴方瀋陽市人民檢察院亦派出由副檢察長擔任主訴的精幹公訴人隊伍。

據稱,開庭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司法部均將派員到瀋陽,出庭旁聽,瞭解掌握案件進展情況。


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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