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毅向FBI承認1985年他曾在北京一家飯店與中國大陸科學家們會晤,交給他們有助大陸核子武器計畫的機密資料,及1997年5月訪大陸時,把美國價值一億元的偵測潛艇計畫機密資料交予大陸政府科學家。承辦此案的洛杉磯聯邦檢察官准備以間諜罪名起訴他。
國會議員曾經對李弘毅案的調查結果大惑不解,因此三年前為此舉行特別聽證會。聽證會後的報告總結是FBI組織混亂,探員笨拙及海軍不願在法庭公開談論其機密計畫。
如今,隨著陳文英與前 FBI 反情報官員史密斯被捕及遭起訴,曾經處理過李弘毅案的國會議員們與FBI官員們,不禁懷疑其他另有企圖的行動也是造成李案問題重重的因素之一。FBI與能源部官員目前正在調查陳文英、史密斯、及另一位與陳有染的前FBI反情報官員克利夫蘭三人,是否與李弘毅案草草結束有關。
有關當局說,李弘毅一案,是FBI針對中國大陸反情報調查因雙面間諜受到危害的重要例子。史密斯曾負責監督在洛杉磯的對大陸反情報小組,這個小組1991年起以「皇家觀光客」代號對李弘毅進行了六年調查,參與調查的還有克利夫蘭。政府現指控陳文英自史密斯取得有關此代號調查的文件。
一位曾涉及督導李弘毅案調查的能源部官員說,能源部探員們1997年開始偵查李時曾感到困惑不解,因為李弘毅似乎已經知道他們的調查行動。能源部特別詢問FBI他何以知之甚詳,但是從未得到答案。
聯調局1997年6月開始盤問李弘毅,同年10月測謊未通過,12月即完成法院認罪輕判協議程序。政府當時對李案的調查結果甚為滿意,1998年即派克利夫蘭到洛薩拉摩斯國家實驗室協助調查李文和案。
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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