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傳出之後,社會嘩然。市民在負資產、裁員、減薪的重壓之下,仍然要承受政府「減赤」而增加稅費的壓力,而財政司長卻千方百計偷步「減稅J。
面對群情洶湧,中共高官及董建華不是與市民一起,查查梁錦松到底是「無心之失」還是「刻意避稅」,而是千方百計地替梁錦松辯護,生怕梁錦松一辭職牽一髮而動全局,引致官場骨牌效應,導致問責制土崩瓦解。
董建華3月10日就替梁錦松下結論,說梁是「無心之失」。中聯辦主任高祀仁和中共財政部長項懷誠也赤膊上陣為梁錦松辯護。他們均認為梁錦松所省的10幾萬元是小事,不償得深究。可見包庇貪官是中共的傳統,10幾萬元乃小菜一碟,比起中共的大貪官不值一提。親共的嘍囉也紛紛開腔替梁錦松護短。
在梁錦松3月17日出席立法會質詢前夕,董建華急急忙忙於3月15日向梁錦松發出公開信。公開信稱,梁錦松違反了《問責制主要官員守則》的第5l及5.4條,但仍認為梁是無心之失。對於梁請辭財政司長則認為「毋須請辭」。
在沒有調查清楚的情況下,董建華將香港特區政府的誠信押在梁錦松上面。
但是,梁錦松「以權謀私」早有前科。年前其妻伏明霞走後門入中大,因被揭發才被迫放棄。日前伏明霞以大陸人的身份,拿雙程證在香港違例產女。立法會議員陳偉業對此曾提出質疑:伏明霞目前還沒有取得香港居留權,卻能在香港生育,梁錦松是否有「特權」可以這樣做呢?
種種跡象說明,梁錦松偷步買車決非「無心之失」。
政府財赤高達700億,加稅是意料中事,這種常織一般市民都會估計到。
董建華月15日給梁錦松的公開信指出:「2002年10月31日已積極參與有關調整汽車首次登記稅建議的討論」。梁又是加稅小組召集人,明顯是明知故犯。停職督察劉國輝因此於16日到廉署投訴梁錦松以權謀私。
3月5日,梁錦松向行政會議披露將增加首次汽車登記稅時,衛生福利局長楊永強馬上表態申報利益,梁錦松如果真的是「無心之失」,當時應該記得要申報利益。
有車行職員揭露說,梁錦松曾於今年1月到車行選購新車,當時有車行職員問梁會否加車稅。這說明車行職員已提醒了梁錦松。
問責制下面,官員犯錯要辭職。如果不是這樣,那不叫問責制,叫官官相護。
政府應立即調查梁錦松買車事件,絕不能讓以權謀私者逍遙法外。不然,香港必將墮落成如大陸那樣貪官橫行的地區。
即使梁錦松真的是「無心之失」,這樣以權謀私前科桑暴、毫無警覺性的庸官,又如何能帶領香港走出困境呢?董建華是一個「新制度」的破壞者,問責制可以休矣!
(前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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