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嫖娼,豈能辭退了事?

2月22日夜,陝西榆林定邊縣郝灘中心派出所所長鄒少禮、民警石秀磊、劉翔弄來3個「小姐」,在派出所裡嫖娼,被榆林市公安局警務督察隊抓了個正著,定邊縣公安局對這三個敗類的處理僅僅是:所長鄒少禮被行政撤職、辭退,民警石秀磊、劉翔被辭退(據3月23日《華商報》)。

這就怪了,平頭百姓嫖娼被抓住,又是拘留,又是勞教,又是罰款,怎麼派出所所長、民警嫖娼被抓住,就不拘留、勞教、罰款,僅僅行政撤職、辭退了事?

鄒少禮、石秀磊、劉翔作為公務員,嫖娼被行政撤職、辭退,這是你定邊縣公安局內部的事,是對公務員表現進行獎罰的結果。

然而,鄒少禮、石秀磊、劉翔作為公民,居然在派出所裡嫖娼,不僅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且情節特別嚴重。所以,不管定邊縣公安局對這三個敗類做出了什麼樣的行政處理,還必須嚴格按照《條例》對其進行治安處罰。

在依法治國的今天,任何人都不能在法律、法規面前擺譜、搞特殊化,平頭百姓就是沒嫖娼,無端被抓,還被拘留,罰款罰到吐血;派出所所長、民警大人嫖娼,怎麼就不對其進行治安處罰?!這不僅有違公平、公正,還會帶壞公安隊伍!

治警也要依法,假如民警違法違規不依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不管主觀願望如何,其客觀效果無異於鼓勵民警違法違規,如此這般焉能治警?警察中的敗類之所以層出不窮,這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治警,往小裡說,關係到一方的平安繁榮;往大裡說,關係到國家的生死存亡,切不可等閑視之。對警察隊伍中的敗類,要依法嚴厲打擊,如果對其搞特殊化,泡湯的豈止是治警!(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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