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極端「行為藝術」危害社會

鄭方生:

  中國近來盛行「行為藝術」,有人「和驢結婚」、表演吃死嬰、當眾在身上烙身份證號等,人體彩繪更是到處流行,引起各界的注意和爭議。中國畫研究院研究員陳履生最近出書《以「藝術」的名義》,憤怒地指責極端的「行為藝術」對社會造成危害。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導,陳履生指出:中國近幾年產生的行為藝術,有些基本上和停屍房、屠宰場沒有區別,令人不敢目睹,比如吃死嬰、給死嬰餵人油、在自己的身上烙身份證號碼,以及最近出現的「把自己的孩子餵狗吃」等等。而另外像和驢子結婚、雇民工打自己的耳光、上海街頭的裸奔等等。

  他說,「行為藝術」在中國出現20餘年,走向一種難以容忍的極端,已超越了藝術界限。「人們會很自然地提出,難道以藝術的名義就可以超越人類的道德、社會的倫理、國家的法律,就可以成為當今社會中的一種異化力量。這本書就是我這幾年來對這一問題的思考。」

  陳履生指出,行為藝術最為簡單的定義是指「在以身體為基本材料的表演過程中,通過藝術家自身體驗來達到一種人與物、與環境的交流,同時經由這種交流傳達出一些非視覺審美性的內涵」。這定義涵蓋面很廣,人的任何行為都可以納入這個體系中。

  他說,人在特定情景中的許多行為確實可以成為藝術,比如舞蹈中的肢體語言。但是,他要批判的「行為藝術」不是指這一範疇。

  《北京娛樂信報》記者在報導中補充說,最近南京某餐廳以10萬元聘請美女進行裸體彩繪後,出來招待客人,就更是走向商業色情之路了。

  陳履生指出,藝術是人類文明的結晶,人們的心目中藝術是崇高的,具有難得的持久性。因而藝術之名也容易被人利用,成為社會上特殊的通行證,那些極端的「行為藝術」正是如此。

  他認為,指出「行為藝術」中的極端表現,不僅便於認清這種極端的「行為藝術」對社會和藝術的危害,同時也可以幫助人們進一步認清行為藝術的有關問題。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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