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訪執行規定都知道執行有參差
記者在暗訪中發現,大部分公用電話亭對新的規定都瞭解,並且把電信部門的有關通知貼在醒目的地方。記者在中山路999收費大廳旁的一處公用電話亭看到了這樣的一個通知,明確規定從2月1日起接聽來電也要收費0.2元。看管公用電話者告訴記者:「這個規定我早就知道了,但是具體怎麼執行還不清楚,所以現在打傳呼只要不用很長時間,我也沒有收費,等過幾天看看再說吧。」
在中街周邊的幾家公用電話亭裡,記者都看見了通知,電話亭的業主普遍認為這個規定很好,但是一些業主承認在收費的時候麻煩不小。一位30多歲的女業主向記者大吐苦水:「你說現在這有些人的素質怎麼就那麼低,接傳呼收費也不是我規定的,就有人和我嚷嚷說我亂收費,我把通知給他看他還罵人。」據這位女業主說,大部分打傳呼的人不知道收費變化了,總是要多問上幾句,很不甘心的樣子,費了她不少口舌向他們解釋。
也有極少數的公用電話亭業主在執行規定的時候搞「貓膩」。在三經街一家裝有公用電話的書報亭,記者裝作要打傳呼問:「打傳呼多少錢?」一個40多歲的男子拉開小窗子說:「還是0.4元嘛,但是對方回傳呼你接也要花0.4元。」記者吃了一驚:「那我總共不是要花0.8元?這是什麼時候規定的?」該男子一邊關窗子一邊說:「一直就有這規定了,國家規定的,你愛打不打。」記者又問:「2月1日出臺新規定不是說,花0.6元就可以打電話嗎,怎麼變成0.8元了?」回答記者的是「砰」的一聲關窗戶的聲音。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由於有許多打公用電話的人花了0.4元打了傳呼後,就捧著回話的話筒不撒手,不花一分錢聊起來沒完,既影響別人打電話又給公用電話的業主造成了很大損失,因此一些公用電話亭的業主就私自規定「禁止打傳呼」、「打傳呼接聽另收費0.4元」,拒絕或者變相拒絕受理打傳呼業務。
明問態度公用電話亭主--用了就交錢是個好政策
「不論打電話接電話,使用公用電話就應花錢。」一位經營書報亭和公用電話的業主這樣說。這位業主說:「一直有一些人打了傳呼後,接聽電話時說個沒完沒了,其他急於打電話的人幹著急排不上。隨著手機的普及,又有不少人利用手機的來電顯示功能,把手機當傳呼機使用,利用公用電話讓對方回電話,這樣打公用電話就不用多交錢。他們省了錢,可我們經營的公用電話讓人使用很長時間卻不能收費,讓我們蒙受了損失。實施接聽電話交費的規定,從法律上保護了公用電話經營者的應得利益。」
許多公用電話業主反映,近幾年打公用電話的人越來越少,生意不好做,如果再遇到一些打了傳呼以後就沒完沒了接電話的人,他們損失很大,所以公用電話業主們普遍歡迎這項規定的出臺。
打電話者--有歡迎有質疑反應各不同
在瀋河區打工的李炎告訴記者,昨天他在一經街的一個電話亭打了個傳呼,然後接聽了對方的回話。當老闆告知他應交0.6元時,他第一個反應是電話亭主違章收費,不甘心被「宰」的他立刻與業主爭執起來,該業主指著窗戶上貼著的一張由遼寧省通信管理局、遼寧省物價局聯合發布的公告告訴他,0.4元的打電話錢和0.2元的接聽電話錢,總共0.6元,這是新發布的收費標準。李炎當時交了0.6元的電話費,但他認為這樣有點貴。
記者還瞭解到,一些IC卡電話被安裝單位和附近的市民當成了「免費接話處」,電話的號碼被當成個人使用的電話告訴了親朋好友。一位姓徐的老大娘向記者反映,她住的地方學校多,喜歡打電話和朋友聊天的學生也特別多,在天氣暖和一點的晚上她所在的小區幾部IC電話就被一些學生「包」了,別人根本別想用。徐大娘曾經問他們這樣是不是要花很多錢,那些學生說都是網友打來的,根本不花錢。徐大娘說:「我覺得這種行為不是很好,所以我贊成接電話也收費,這樣他們就不能那麼沒有顧忌了。」
新政策是這樣規定的
這項經遼寧省通信管理局、遼寧省物價局批准的,由遼寧省通信公司實施的公用固定電話實行來話收費標準已從2003年1月1日起實行,具體標準為,在接聽電話時第1分鐘免費,以後每分鐘收費0.10元(不足1分鐘的,按1分鐘處理)。客戶在接聽電話30-40秒時,話機顯示屏提示客戶插卡,並有提示音提示客戶,如客戶在接聽60秒後還未插卡,話機將自動斷線,如客戶插卡可以繼續使用。有人值守公用電話從2003年2月1日起實行來話收費,收費標準為:在客戶接聽電話時每次收取0.20元(不計時長),該項費用作為代辦費支付給代辦戶。計費器中將設置此功能,如果計費器暫時不能設置來話收費,則代辦戶按照收費原則人工告知客戶收費。
遼瀋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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