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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改法對付「包二奶」

 2003-01-14 20:4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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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有越來越多臺灣男子在中國大陸經商時「包二奶」更遺棄原配,臺灣立法院有見及此星期二(1月14日)通過「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使原配的經濟權益有更多的保障。

根據修改後的法例,一對夫婦在辦理離婚手續時,可以提請暫時扣押對方的財產,避免他們惡意遺棄,透過轉移財產的方式迴避應付的贍養費、撫養費及家庭生活費。

同時,新法也大幅放寬提請暫時扣押對方財產的擔保金額,法院只要求數目相等於要求扣押財產十分之一的擔保金額。

提出這個修正案的親民黨立委瀋智慧說:「這個修正案主要是為了協助在離婚案件中財政狀況比較差的一方,主要是婦女。」

瀋智慧說,許多台商在中國大陸經商時,另結新歡,「包二奶」,對臺灣的原配不聞不問,最後更根據大陸法律「分居三年者得提出離婚的申請」,惡意遺棄原配。

臺灣非牟利紿女組織「婦女新知基金會」說,他們經常受到這樣的離婚案件的求助個案。


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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