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冒充房東,收取信息費
仲介機構常在房屋網路上刊登「仲介勿擾」、「仲介免談」,裝出一副是原賣主的樣子,但當買主到了房屋所在地要看房時,仲介才表示是受委託看守房屋,買主要看房必須先交二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看房費。雖然雙方仍有議價空間,但通常都會被詐去三、四百元不等的看屋費。同樣的問題也會發生在租屋上。
二、騷擾房東,取得出租權
房東有房出租,仲介即會冒充想租房者打電話給房東,當取得相關資料後,仲介公司即會整日以不同的人不停的打電話給房東,一邊嫌東嫌西,一邊討價還價,令房東不堪騷擾,最後只好委託給仲介公司。
三、將合居當獨居出租
許多仲介公司利用法律漏洞,沒有不可將同一戶內兩屋,以獨居分別出租的規定。將明明是一屋內的兩房,以「獨立居室」出租,待承租者交了介紹費發現受騙後,已來不及。即使理論,仲介業者也以可獨立使用其中一屋搪塞。
四、一套房屋取三份利潤
房東將房屋交給貸款銀行的仲介,該仲介先將出租費向房東殺二至三成,接著在合約中再註明每十三個月給十二個月租金。然後,仲介公司再把房屋以原價出租,在出租的同時,還必須向租屋者要一個月的仲介費。房東、房客兩邊吃。
五、房屋仲介多為非法經營
房屋仲介只所以毛病百出,主要就在於他們根本就不是合法經營者,萬一出事,可以溜之乎也。據北京的一項統計,北京取得房屋仲介認證的僅八百餘家,但每天在市場運作的卻高達四千餘家,以至於造成仲介市場的極度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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