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波:無視道義的中國發展觀

一、以擴展人的自由為首要目標的發展觀
印度經濟學家阿馬蒂亞.森(Amartya Sen),以研究「福利經濟學」的卓越成就而獲1998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特別是他關於大飢荒和社會制度之間的相關性研究,為憲政民主制度的普及提供了專業化的支持。在瑞典科學院的授獎詞中,還特別提到他的經濟學對「重建倫理層面」所作的巨大貢獻,因為貫穿他的主要經濟學著作的內在激情是對自由民主價值的珍視。無怪乎,另一位經濟學諾獎得主索羅把森譽為「經濟學的良心」。森在1999年又出版了新著《以自由看待發展》(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年6月版;任頤、於真譯,劉民權、劉柳校),又一次證明了他的「經濟學的良心」之美譽,的確名至實歸,此著也是對中國主流經濟學家提倡的「不講道德的經濟學」的否定。

這本新著,是森對自己在漫長的學術生涯中所取得的多方面的研究成果的總結性表述,提出並論證了一種以實現和擴展人的自由為中心的新發展觀和自由經濟學,以區別於傳統的狹隘發展觀和專業化經濟學,因為後者的共同特徵是「一直趨於偏離對自由的關注」。狹隘發展觀只關注「國民生產總值(GNP)增長、或個人收入提高、或工業化、或技術進步、或社會現代化」;專業化經濟學只關注「效用、收入和財富」。森指出:發展的首要目標是實現人的自由,通過發展來擴展個人自由,運用個人自由來促進發展--「不僅改善單個個人的生活,而且使社會安排更為恰當和富有成效。」(《以自由看待發展》23頁)

人類發展到21世紀所積累的正面經驗和反面教訓皆證明,人類社會的財富增加和技術進步,在20世紀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但是,這種空前發展的社會效果卻不盡人意,醒目的極權、歧視、壓迫、貧困、戰爭、兩級分化和恐怖主義,一直伴隨著醒目的經濟發展和財富增長,甚至人類向野蠻化狂奔的速度,一點也不低於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的速度。這不僅是「上帝死了」(尼採語)的悲劇,更是「人性死了」(福科語)的悲劇。

其根本原因,就在於這種發展在目的上的本末倒置:把工具性的效率作為發展的最高目的而置於優先地位,反而忽略了效率所應該服務的本體性道義目的--擴展人的自由。這種自由的普世性在於:「所有的人都享有個人自由對一個良好的社會是重要的。這個論斷可以看作是包含了兩個不同的組成部分,即(1)個人自由的價值:個人自由是重要的,在良好的社會中應該確保每一個『算數』的人都享有它;(2)自由的平等享有:每一個人都『算數』,向一個人提供的自由必須向所有人提供。」(同上236頁)。另一項普世價值是寬容:「(1)寬容的價值:對不同人的多樣化的信仰、承諾和行動,必須寬容;(2)寬容的平等應用:對某些人提供的寬容,必須合理地對所有的人提供(除非對某些人的寬容會導致對其他人的不寬容)。」(同上237頁)

自由的可貴,只在於自由本身的自足價值以及所有人的平等分享,不必乞求於其他理由(如效率)來支持其價值排序上的優先性。相反,自由本身還構成社會效率的必要條件,在現代世界,一個無自由的社會不可能是高效率的社會。無自由的社會,即便會有短期高效率,也決不會持之久遠,因為奴役制度下權利分配的嚴重不公和對自由的剝奪及壓制,必然造成巨大的人權災難、社會激勵的不足、創造力的萎縮和資源配置的不合理,最終導致低效乃至制度破產。可以說,對自由本身的自足價值(森稱之為「建構性價值」)的強調,是森提出的全新發展觀的核心。即便自由對促進發展也具有工具性價值,但是「必須把人類自由作為發展的至高目的的自身固有的重要性,與各種形式的自由在促進人類自由上的工具性實效性區別開來。」(同上31頁)

以擴展自由為首要目標的發展觀,顯然根植於西方的自由主義傳統,康德認為人是目的而非工具,已經標示出自由在倫理上是一種獨立的道德訴求,而與單純的功利主義自由觀相區別。自由主義經濟學的鼻祖亞當.斯密,一方面出色地論證了市場經濟的高效,另一方面他強調,市場經濟中的自由之所以值得珍視的首要理由,不僅是因為有效益,更是因為它本身就是人的基本自由的一部分。之後的阿克頓勛爵認為:「自由不是為某種更高的政治目的服務的手段,而是最高的政治目的本身。」再後來的哈耶克認為:自由之所以享有獨一無二的首要價值,不僅僅因為自由是諸多價值中的一種,而且因為自由是絕大多數其他價值的源泉和前提條件,自由使其他價值的實現成為可能。自由的主要貢獻在於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個人的能量」,不能根據短期的「成本-收益計算」來衡量。哈耶克說:「自由是最高的價值,因為它是其他任何價值得前提。」比如價值多元化的實現或公平和效率之間的平衡的實現,只有在自由社會中才有可能。

阿馬蒂亞.森所繼承的正是這種自由主義傳統。比如,談到政治自由時,森說:「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本身就具有直接的重要性,而不需要通過它們在經濟方面的作用來間接證明。」;(同上21頁)談到市場經濟時,森說:「……交換和交易的自由,其自身就是人們有理由珍視的基本自由的一部分。」「進入勞動市場的自由,其自身就是對發展的顯著貢獻,而無關乎市場機制能否促進經濟增長和工業化。」(同上4頁)談到保護少數群體時,森說:「居少數群體的人的權利,常常必須加以保護,使其免受多數人的迫害,並不顧多數人所能獲得的重大效用收益。」(同上214頁)在反駁「自由是否對發展有利」的功利主義提問時,森說:「根據以自由看待發展這一更為基本的觀點,以這樣的方式提出這個問題,往往缺乏一種重要的認識,那就是,這些實質性自由(即,政治參與的自由,或者接受基本教育或醫療保健的機會)是發展的組成部分。它們與發展的關聯,並不需要通過它們對國民生產總值增長或對工業化進程促進的間接貢獻而建立起來。實際上,這些自由和權利對經濟進步也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但是由這種因果聯繫所證明的自由和權利的作用,只是這些自由在發展中所起的直接作用之外的額外的貢獻。」(同上3頁)

從發展的道義價值的角度看,擴展個人自由應該是發展的首要目的,因為自由在世俗之人所欲之善的價值排序上,具有優先的最高價值。從發展的效率價值的角度看,個人自由又是促進發展的主要手段,因為只有自由制度中的自由人,才會充分發揮其主體創造力,形成巨大的綜合社會效益。也就是說,衡量一種發展質量的綜合標準,應該是看這種發展是否在擴展自由。森在本書的「導論」中,開宗明義地提出全書的主題:「本書論證,發展可以看作是擴展人們享有的真實自由的一個過程。聚焦於人類自由的發展與更狹隘的發展觀形成了鮮明的對照。狹隘的發展觀包括髮展就是國民生產總值(GNP)增長、或個人收入提高、或工業化、或技術進步、或社會現代化等等的觀點。」

在森看來,發展應以服務於人為中心,人的最高價值乃在於自由的實現。國民經濟增長、社會財富增加、個人收入提高、技術進步和工業化等價值,固然也是人類所欲之善,但是這些價值只是工具性的而非建構性的,是為實現人之自由的本體價值而服務的。所以,不僅經濟學要講道義,促進社會發展的實踐更應該講道義。從道義的角度講,對社會進步的評判必須以是否增進人的自由為首要標準;從效率的角度講,長遠發展的動力主要取決於人的自由之主體地位的確立。

更重要的是,自由和責任密不可分,森相信:「責任以自由為條件。」(同上285頁)自由給人以責任能力,個人也因自由而具有足夠的能力履行發展的責任。一個為個人自由提供了最大擴展空間的社會之存續,必須以能夠肩負起個人責任的成員為前提。而任何對個人責任的忽略必然留下可怕的責任空白,很容易導致把更多的國家強製作為替代選擇。所以,擴展自由的發展之責任必須落實於每個獨立的個體,森說:「公眾是變革的能動的參與者,不是指令或資助配給的被動的順從的接受者。」(同上276頁)「人們自己必須承擔起發展和改變他們生活於其中的世界的責任。」(同上284頁)決不能用所謂的群體責任或社會責任來代替個人責任,正如森的箴言:「個人責任沒有替代品。」(同上284頁)一旦卸去了個人對自由權利的責任,整個社會就將出現「責任真空」,而責任真空便意味著「自由真空」。於是,填補這一責任和自由的雙重真空的,就只能是以國家、政府、民族、政黨、階級等群體責任的面目出現的全面奴役。正如哈耶克所言:「如果財產不是任何人的財產,那麼責任也不是任何人的責任。」言外之意,如果自由不是個人自由,那麼也就找不到任何責任主體。公有制下的財產責任的空白和奴役制下的個人責任的空白,將必然開啟通向奴役之路。

以這種發展觀來看待西方資本主義,森認為:西方式資本主義並非僅僅是在人性貪慾基礎上運行的一種制度安排,「事實上,資本主義經濟的高效率運行依賴於強有力的價值觀和規範系統。確實,把資本主義看做僅僅是一個基於貪慾行為的綜合系統,實在是嚴重低估了資本主義的倫理--它對資本主義的輝煌成就做出了豐富的貢獻。」(同上261頁)早在亞當.斯密時代,出自這位現代經濟學奠基人之手的兩部經典著作《國富論》和《道德情操論》,是在同一時期內交替寫作完成的,分別被視為利己主義和利他主義的代表作。在關於市場經濟的論證中,斯密不僅是傳播「自利合理且高效」的先知,更是傳播「人性和正的恰當性」的先知。斯密以降,所有可以稱之為大師的西方經濟學家,皆以人文價值作為其經濟理論的倫理支撐。阿馬蒂亞.森的自由主義取向的經濟學,自然也在這一傳統之中。

換言之,資本主義倫理的重要特徵,一是以公平的自由交易式盈利取代了強盜搶劫式佔有,培育出人與人之間的平等相待的尊嚴倫理;二是相信每個人皆有自立能力,把生活的幸福完全委之於個人的作為,使個人擺脫了依附或強制而取得獨立自主的地位,形成了自我選擇的個人責任倫理;三是人們在自利天性的激勵下對利益最大化的追笊希(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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