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強人助貪
在辦理一件某廳級幹部經濟案件時,這名女檢察官發現一個事業有成的外地女大款與該案有牽連。問他們怎樣相識的,她說,在數年前的一次酒桌上,他發動身邊的人向她敬酒,礙於情面她將敬酒一一喝下,未經幾個回合就開始醉了,這位廳級領導在當晚就與她發生了男女關係,這樣就成了他的情人。女大款說:「他屬下的一家公司做化肥生意需要運輸,我的運輸公司可以做他們的運輸業務。同時,我協助他將國有資產流入了個人的腰包,先後數次將數十萬元外幣送到他的手中。他探聽到調查該案的消息後,又千方百計地要求我將公司留有他姓名及筆跡的原始資料銷毀。為了事後能說清楚自己,我沒有同意。總之,他是一個非常有心計的貪財迷。」
窈窕淑女被騙
前年,在調查一名正處級幹部涉嫌經濟問題時,這位50多歲的涉案嫌疑人交待,他利用職務之便所得的一部分贓款給了一位農村姑娘。5月的一天晚上,辦案人員找到了這位農村姑娘。這位姑娘讓女檢察官眼前一亮,她既是窈窕淑女,又三圍達標,五官擺放得恰到好處,給人一種美的享受。經過耐心教育,她開口說話了:「兩年多前,我本是某農村的一個姑娘,為了找工作,通過關係認識了這位處長,他先是安排我與他出差住旅館,在旅館裡他與我發生了性關係。接著,他讓我以乾女兒的名義住到他家,時間長了被他老婆識破。於是,他在外面給我租了一套住房,每個月給我1000多元生活費,並約好每週的二、四、六與我會見。」她邊抽煙邊笑著對檢察官說:「他已經50多歲了,為了達到長期佔有我的目的,他不許我談男朋友。有一天,我以前的男朋友來看我,被前來抽查的他發現。他當場就和我打了起來,從那次以後他就斷掉了我的生活來源。」
單純女孩上當
辦理某新聞單位幹部挪用公款一案時,檢察官認識了這樣一位未婚女孩,她31歲,大學文化,是某新聞單位的時尚女性廣告版總策劃人。他處處關心她,照顧她。幾年的深情交往,她對他產生了好感,在明知他有妻兒的情況下成了他的情人。他的經濟問題暴露後,檢察官找她談話。她說:「由於在業務上的接觸,我發現他特別會體貼人,會關心人。我沒有談過戀愛,雖然他的長相一般,我對他的愛是發自內心的。他對我也山盟海誓,但最不能讓人容忍的是,我對他這麼好的情況下他又同其他幾個女人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我也想再談個男朋友,他總是對我進行盯梢。」檢察官也問過這位年輕的貪官,你的相貌平平,為什麼能和那麼多女孩發生關係?這位貪官說:「這些女孩對我確實很好,但她們和我的妻子相比較,我還是覺得現在的妻子比她們更好,所以至今沒有與我妻子離婚。」這個利用職務之便挪用公款近20萬元的貪官被法院判了刑。
金陵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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