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鵝之死——評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政治後果

香港民主黨主席及立法局議員李柱銘,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近日在美國訪問,拜會了美國副總統切尼、布希的內閣成員、國家安全顧問賴斯等政要,作了多場演講。其核心的關切,是《基本法》的第二十三條的具體立法問題。作為香港民意代表,他們希望全球緊急動員起來,關注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的生死存亡,關注香港人的基本命運。

中英聯合聲明保障香港回歸後的人權自由不減,中英聯合聲明作為一份國際協議,當年支持聯合聲明的國家均有道義上責任監察港府。如果全世界眼睜睜看著一隻會下金蛋的自由的天鵝,在日益窘迫的生態環境的窒息下走向死亡,而各國皆對此無所作為,這是人類道義和智力的雙重恥辱!

《基本法》的第二十三條,就是俗稱的所謂「反顛覆法」。基本法的這一條款是當年北京驚恐於六四事件在香港激起的強烈悲憤和抗議,在修改基本法時,為防止類似事件再現而加入的。香港的主流民意,以及香港原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為首的香港文官體系,對基本法該條款具體立法長期持抵制態度,所以香港回歸五年都堅持下來了。但是在北京逼迫陳方安生退職後,北京的巨大陰影日益籠罩香港,基本法該款的具體立法似乎已勢在必行。

最近,香港政府在北京的授意下,公布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文件,訂明危害國家安全「七項罪行」,即:顛覆、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竊取國家機密、外國組織干預本地政治事務及本地組織與外國組織有聯繫等七項罪名。23 條法案送立法會審議立法後,凡涉中央與地方間事務,如未經授權而報導,將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這是北京企圖完全控制香港在法律上的關鍵一步;是對香港人權的全面窒息的壓迫。反顛覆法一但確立為法律,香港言論自由將不復僅僅是「自律」,煽動叛國和泄露機密的條款可以將任何政府不高興的言行賦予罪行。這正是中國大陸半個多世紀嚴密控制新聞的長期手法。香港組織與大陸或者國際社會的組織聯繫只要屬於意在監督、批評、反對政府,無需法律判決保安局長就有權取締,使香港的非政府組織如想生存,必須戰戰兢兢地看政府臉色行事。如此「非政府組織」,與中國大陸內部的「單位」有什麼兩樣呢?,還有什麼獨立性呢?

23條,這將是在香港上空懸的一柄達摩克斯利劍。 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的命運,危在旦夕!

過去,筆者曾指出過,在地緣政治上,香港受到外沿兩個「圈」的影響。

一個圈是中國大陸,它像黑雲壓頂,以中央政府的威勢,從北麵包抄香港,影響香港,控制香港,削弱「兩制」,迫使香港與它同一化;

但還有另一個圈,它更大更強勢,即「圈外之圈」,也就是包抄中國大陸的全球主流社會。它通過世貿組織,通過無所不在的信息傳播與經濟、政治、外交方式,促使中國演變而與國際社會接軌,成為國際大家庭的一員,即促使大陸與國際規範同一化。

由於香港原來是高度國際化的,與國際主流社會是一體化的。因此目前受到各自包圍圈影響的香港與大陸,其長期的基本的演化方向是相反的:即香港逐步大陸化,而大陸逐步國際化(或大陸香港化)。各自逐漸走向對方,在長程的歷史演變後,熔融為一體。

大家知道,香港人是渴望盡量保持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制度形態的,因為這涉及他們的基本利益和權利的得失;而北京當局也是企圖盡量保持自己的政治制度形態的,因為這涉及到在位者壟斷性權力的得失。

但是,既然都不可避免將向對方靠攏,於是人們關心的問題變成,香港與大陸將來的交匯點位置在何處,它取決於甚麼?

這其實是一道簡單的算術題。在演化競賽過程中,誰演化的速度慢,誰就離自己的起點近,也就是能保持自身更多的權益。因此,香港人與中南海各自捍衛自身利益的競爭,實際上是一場「比慢」的競賽,「比定力」的競賽。

北京既想得「兩制」的「經濟輸入與國際名聲」的好處,又想得到「一國」一統天下的實質,世界上恐怕沒有這樣便宜的事。中共如今企圖要加快香港的演化,23條的具體立法,實際上必將加速「兩制」合併為「一制」的進程。倘能得逞,北京就完全喪失了國際信用,同時也就不再要奢望臺灣與大陸的和平統一了。

對於這種所謂「一國兩制」的示範,本來臺灣人就避之唯恐不及,現在變本加厲走向「一制」,他們憑什麼要來與你統一?23條立法將掐斷台海兩岸統一之路。

同時,香港也休想得到其他民主國家優惠待遇了。既然「一國兩制」逐步消亡,憑什麼還要給香港以特殊地位?

從1978年開始的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在相當大程度上是依賴南方自由窗口香港作為其引擎和火車頭帶動的,特別是深圳特區,直接就是香港天鵝下的一個金蛋。天鵝之死,就意味著中國改革之死。不過,這一死亡過程,已經沒有法國人聖桑那淒清哀婉的音樂伴隨了。

是要一個繼續下金蛋的自由港,還是一個與內地城市一樣的死港?是想西方國家繼續給予香港以不同於內地的優惠政策,還是只能得到與一般大陸城市一樣的待遇?是想繼續以香港的自由港地位為臺灣示範,還是根本就取消這一設想? 現在是考驗中南海袞袞諸公的時候了。

香港的成敗繁榮,臺灣的民意趨歸,繫於你們的一念之間,你們是否要再次冒天下之大不韙呢? 諸位看著辦吧! (10/28/2002 9:53)

──轉自觀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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