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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希秋:呼籲中國最高法院緊急干預中國家庭教會死刑案

 2002-10-07 23:4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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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就華南家庭教會領袖死刑犯龔聖亮等17人上訴一案於9月22日作出終審判決.根據家屬傳真過來的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2002]鄂刑一終字第199號>終審裁定書,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部分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附帶民事裁定程序違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第(三)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裁定如下:

一,撤銷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2002)荊刑初字第05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和(2002)荊刑初字第5-1號刑事附帶民事裁定;

二,發回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裁定書籤發人:姚智明(審判長),鄭博敏(審判員),吳學誼(代理審判員).書記員為郭川陽.

現羈押在荊門市第一看守所的龔聖亮牧師,原名龔大力,華南家庭教會領袖,1952年5月27日出生在湖北省棗陽市徐寨鄉龔營村.他是第三代基督徒.於1973年結婚,妻子胡桂芳也是第三代基督徒。婚後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名叫龔曉燕,小女兒名叫龔華麗。兩個女兒大學畢業都效法父親做了職業傳道人. 2001年8月8日,龔在湖北省荊門市被捕。同年12月25日被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破壞國家法律設施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被判為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與龔牧師同期被判決的還有另外16位華南教會領袖分別被判處死刑(兩位),死緩 (兩位),以及無期至兩年不等.龔及其同工不服判決,分別委託北京天元,中孚等律師事務所向湖北省高級法院提出上訴.

據筆者瞭解,上述律師事務所直到9月30日才接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書.而在同一天,湖北省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電話通知辯護律師,重審日期定於己於10月9日並且不能更改.鑒於10月1 -7日是官定國慶假日,這意味著辯護律師僅有24小時為17位包括5位死刑犯在內的被告人辯護.更有甚者,重新審判之法院與原審法院相同-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據瞭解,辯護律師在向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律師協會請求干預,希望延期重審之後,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竟透過司法部施加壓力,要求辯護律師必須10月9日出庭,否則後果自負.

人們不禁要問:這公,檢,法之間到底在玩啥把戲呢?據悉,截止10月5日,辯護律師竟然仍未收到重審檢察機關的起訴書!

筆者在此特被授權代表17位受害的基督徒領袖家屬發出以下緊急呼籲:

一,呼籲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緊急干預,將重審日期延期和改變重審法院;

二,呼籲國內外正義人士持續關注此案,使無辜教會領袖得以釋放,使濫權者,對受害教會人士刑訊逼供者繩之以法.

(前北京市委黨校講師,中國家庭教會傳道人):傅希秋 2002年10月7日於美國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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