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臺灣放寬赴大陸探親條例

 2002-08-30 07:3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小字
據美國之音報導,臺灣內政部8月28日發布修正後的《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允許十職等以上公務員、國防部及所屬各機構的聘僱人員、軍事院校文職教員、駐外機構僱用人員、調查局的司機、工友及駐衛警察,在大陸地區有三親等內血親、繼父母、配偶的父母或配偶者,可以申請進入大陸地區探親或探病。

自8月30日開始受理申請。這次進一步開放措施的出臺,等於全面開放目前不涉及機密業務的文官官員赴大陸探親探病。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