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大陸遇車禍:人民醫院因無押金拒絕醫治

蘋果日報報導:港人妻子陶雲滿在內地被淋鏹水重傷,由於一時間拿不出三千元按金,被院方拒絕即時診治,因延誤救治導致雙目失明,其夫鄭逸文昨日陪同妻子返港到落馬洲,救護員初步視察她的傷勢認為情況嚴重,即時趕送北區醫院救治,他們救人的效率及迅速應變令鄭逸文慨嘆說:「想唔到同大陸一河之隔,內地醫院竟然豬狗不如。」

只望妻子早康復

他目前只希望妻子盡快康復。談到會否向內地醫院追究,他無奈嘆氣說:「只要老婆能夠返香港醫已經安心,重講乜追究!」

事實上,內地醫院認錢不認人的做法,向來備受境內外人士詬病,而國務院頒布今年九月一日開始,醫護人員藉故推委、見死不救者,一律要承擔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最高可判囚三年。

內地日內雖然有《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新規定「出爐」,但有熟悉內地醫院作業人士表示:除非上撥醫療經費倍數增加、兼且全數「到位」,又或者在醫院物質極度充裕情況下,否則豁免病患者繳納入院按金措施必然行不通,而在當局壓力下,廣東不少醫院早已實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先救那些突發性由公安送來之刑事案件傷者,至於自行到院的家居受傷、重病者一概要交按金。另外一種救法是只以最廉宜藥物治療,例如港人妻在常平人民醫院交不出三千元,結果只獲鹽水洗傷口,收費二十元。

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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