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境證40元一張交錢就辦!

時間:2002年6月26日下午6時、27日下午2時
  
  地點:渝中區中山三路美專校街泰廊票務服務部
  
  6月26日下午6時路過此處,櫥窗上貼出的一句廣告詞引起記者注意--「代售邊境證」。
  
  記者問泰廊票務服務部一位自稱姓梁的小姐,「我要到深圳,能否買個邊境證?」「可以,40元一張,身份證?」「我身份證沒帶在身上。」「沒事,你把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寫下來。」記者便按她的要求隨意寫了一通。然後,梁小姐叫旁邊一個男子到「杜哥」處辦理。
  
  此間,記者問梁小姐,「你們怎麼不把廣告寫大一點兒?」對方笑而不答。「是不是怕遭查喲?」「辦邊境證又不犯法,這有啥子嘛,我們都辦了一個月了。要好多個,都給你辦。」小姐不以為然。
  
  約10分鐘後,該男子就為記者辦好一張蓋有「重慶市公安局邊防局」印章和鋼印的邊境通行證,上面有「公邊字第41-0171 號」字樣。
  
  昨日下午2時,記者和朋友再次到泰廊票務服務部「辦」邊境證,同樣稱沒帶身份證,隨便寫了一個名字、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給小姐,對方就讓一名女工作人員前去辦理。記者悄悄尾隨這位工作人員,來到位於上清寺環球廣場大廳的市國際旅遊航空服務公司上清寺營業部。
  
  在這裡,記者佯裝打聽機票價格,目睹了辦證全過程:該工作人員遞給一位穿著工作裝的鄧姓小姐30元人民幣,鄧小姐便按辦證人提供的內容在一疊空白邊境證上填寫。「辦邊境證不要身份證呀?」記者故作驚奇地問鄧小姐。「他的資料寫在上面的噻?」鄧小姐白了記者一眼。
  
  隨後,記者在渝中區較場口派出所警務公開欄發現,公民因私因公前往深圳、珠海等經濟特區或其他邊境地區,憑本人身份證(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則憑本人戶口和照片)到分局戶政科或市公安局戶政處辦證廳辦理邊境通行證。對符合條件的隨到隨辦,收費2元。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單獨前往邊境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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