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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证40元一张交钱就办!

 2002-06-28 19:3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时间:2002年6月26日下午6时、27日下午2时
  
  地点:渝中区中山三路美专校街泰廊票务服务部
  
  6月26日下午6时路过此处,橱窗上贴出的一句广告词引起记者注意--“代售边境证”。
  
  记者问泰廊票务服务部一位自称姓梁的小姐,“我要到深圳,能否买个边境证?”“可以,40元一张,身份证?”“我身份证没带在身上。”“没事,你把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写下来。”记者便按她的要求随意写了一通。然后,梁小姐叫旁边一个男子到“杜哥”处办理。
  
  此间,记者问梁小姐,“你们怎么不把广告写大一点儿?”对方笑而不答。“是不是怕遭查哟?”“办边境证又不犯法,这有啥子嘛,我们都办了一个月了。要好多个,都给你办。”小姐不以为然。
  
  约10分钟后,该男子就为记者办好一张盖有“重庆市公安局边防局”印章和钢印的边境通行证,上面有“公边字第41-0171 号”字样。
  
  昨日下午2时,记者和朋友再次到泰廊票务服务部“办”边境证,同样称没带身份证,随便写了一个名字、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给小姐,对方就让一名女工作人员前去办理。记者悄悄尾随这位工作人员,来到位于上清寺环球广场大厅的市国际旅游航空服务公司上清寺营业部。
  
  在这里,记者佯装打听机票价格,目睹了办证全过程:该工作人员递给一位穿着工作装的邓姓小姐30元人民币,邓小姐便按办证人提供的内容在一叠空白边境证上填写。“办边境证不要身份证呀?”记者故作惊奇地问邓小姐。“他的资料写在上面的噻?”邓小姐白了记者一眼。
  
  随后,记者在渝中区较场口派出所警务公开栏发现,公民因私因公前往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或其他边境地区,凭本人身份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则凭本人户口和照片)到分局户政科或市公安局户政处办证厅办理边境通行证。对符合条件的随到随办,收费2元。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前往边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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