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許天祥今天通報說,今年1至5月,廣東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805件903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85人,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9300多萬元。
在這些案件中,貪污賄賂等犯罪大案要案有601件,佔立案總數的83.1%;85名縣處級以上幹部中,有廳局級以上幹部5人,如國泰證券深圳營業部總經理劉寶鳳貪污7000萬元案;省總工會助理巡視員梁北源(副廳級)挪用公款案;長沙鐵路運輸總公司原總經理尤祥禮(副廳級)受賄案等。瀆職侵權案件82件93人,其中大案要案27件,處以上幹部6人,查處的不少案件在當地、乃至全省、全國均產生了一定影響。如汕頭「807」系列稅務人員徇私舞弊、濫用職權等瀆職案;和平縣縣長鐘洪茂(正處級)、縣組織部部長謝光明等人破壞選舉案;衡陽鐵路法院院長劉達成(正處級)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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