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來廣州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516件

1998年以來,廣州市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共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案件1516件,黨紀、政紀處分1570人,其中局級59人,處級221人,挽回經濟損失32.23億元。

2001年以來,廣州市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案件20件,處理18人。查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案件31件,其中涉及局級幹部9人,處級幹部5人。如查處市國土房管局副局長鄧以銘以及市規劃局等單位20人受賄案,涉及金額2600多萬元。

2000年以來,對廣州市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失業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等「四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檢查面達100%,僅2001年就查出被違紀擠佔挪用在外營運的社保資金基金數億元,通過訴訟追回在外營運的社保資金4.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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