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江有個姚代表

5月13日,《農民日報》法制縱橫欄目以《潛江有個姚代表》為題用整版篇幅報導了湖北省潛江市人大代表姚立法參政議政之路。

姚立法是潛江教育局的普通工作人員。他正直敢言,好當面指陳單位弊端。1987年,當時的教育局幾個血氣方剛的年輕人聯名提名姚立法參選縣人大代表。雖落選。卻讓姚立法倍添為人民說話的信心和決心。1990年,1993年,1998年,姚立法又先後三次主動競選市人大代表(潛江已撤縣設市)。終於在1998年11月28日以1706票,在候選人中得票第二當選為潛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

當選以後,姚立法認真履行了一個地方人大代表的職責,積極參政議政。他深入民眾,正直敢言,深受群眾擁戴。在市人大會議上多次大膽批評政府工作中的過失和地方法規的不完善;聯名上百名人大代表建議議案使江漢設市的意圖示未能實施;調查發現市財政拖欠教師工資問題併進行公開追討;調查發現潛江一些村委會選舉嚴重違法,向市人大提交撤消市民政局長職務的議案,最終民政局長被免職;關注董灘村農村遭非法拘禁事件,進而查董灘原村委會為非法選舉產生,使該村得以重新成功選舉等。當地百姓親切稱他為"姚代表"。

姚立法對村民自治給予了高度關注,正如他說:農村是迫切需要民主的,因為民主對於農民來說不是玄虛的理論,而是爭取自身合法權益的手段。藉口農民"素質低",不肯將村民自治的權利實實在在賦予他們,這是錯誤的。村民選舉中的細節比口號更重要,應當讓村民掌握選舉中每一個細枝末節的操作方法,才能真正帶動廣大村民積極參與鄉村民主政治的熱情。這將對我們國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設產生深遠影響。

西方國家總是在指責中國沒有民主。姚立法代表用他的親身經歷向世人表明:中國的民主政治正在一個強有力的執政黨的領導下穩步推進。

改革開放二十年來,中國逐步形成了以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為主體的有中國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每年的全國和地方各級人大政協會議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人民代表參政議的熱情前所未有的高漲。同時,人民群眾對人民代表的期望和要求也更高了。中國改革開放事業的穩步推進,需要人民群眾與黨和政府之間有一個通暢的民意表達渠道,需要有更多像姚立法這樣來自基層,關注民生,敢說真話的人民代表來構筑這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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