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王博作為一個中國公民行使憲法賦予的上訪的權利沒有任何違法之處,是江澤民集團把她非法勞教,把一個有著音樂天賦的女孩送到一個最為野蠻、骯髒的地方進行摧殘。那麼王博的遭遇怎麼能說是法輪功的罪過?難道是法輪功把王博綁架到勞教所的?難道是法輪功在勞教所對王博進行摧殘的?王博是因為替法輪功上訪而被勞教,可是為自己的信仰依法上訪有什麼錯?憲法不是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嗎?憲法不是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嗎?焦點謊談試圖把王博的遭遇歸咎於法輪功,可是明眼人誰看不出王博的遭遇完全是江澤民集團一手造成的?在臺灣、歐美都有許多法輪功學員,為什麼他們沒有像王博那樣的遭遇?
有人也許會說,江澤民集團確實邪惡,我們也都知道,可是王博拿雞蛋往石頭上撞,還不是因為迷信了法輪功說的話?這話說得也沒有道理。首先它承認了邪惡存在的合理性,假如人人都只想自己平安,甘心做奴才的話,那麼邪惡會永遠存在下去,也不會有為了人間正義而犧牲自己利益甚至生命的人了。再者,一個人以絕對和平的方式為自己的信仰付出是一個高尚的舉動,是對這個信仰和信仰者本人的證實。當年的基督徒為了自己的信仰曾被餵獅子,被剝皮,被慢火烤熟,被鋸斷身體,被萬箭穿身,被扔進冰河,被五馬分身,難道他們承受的極度痛苦應該歸咎於耶穌的傳教嗎?
王博承受的苦難對一個現代社會的年輕女孩來說實在太大了,當別的同齡女孩在大學校園中享受著風花雪月,她卻在野蠻、骯髒的人間地獄承受著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折磨。在這之後,她又經歷了高壓下的欺騙和洗腦。在這種巨大的摧殘下,她承受不了而絕望,由於絕望而放棄了信仰,並被迫害她的人所威逼利誘而詆毀自己的信仰。作為一個追求信仰的人,她無疑是失敗的。她所經歷的磨難實在無法和當年的基督徒相比,但筆者對她遭受的摧殘非常同情,畢竟當年在生死之間選擇堅守自己信仰的基督徒也是極少的一部分人。可是中央電視臺讓王博在焦點謊談上揭批自己的信仰又能說明什麼呢?王博只不過是一個信仰的失敗者,因為一些挫折而輕易放棄希望的人。假如當年的基督徒在痛苦中放棄了對耶穌的正信並因絕望而背叛主耶穌,他們會說出和王博完全同樣的話來。所以王博的話對法輪功作為一個精神信仰沒有任何的否定作用,反而從反面告訴人們在苦難中堅持信仰、擇善固執是多麼的不易,又是多麼的可貴(如林慎立、章翠英等),而一個輕易放棄了希望的人在失去信仰後是多麼的可怕、多麼的可悲。
更重要的是,觀眾從王博的所謂轉化中見識了獨裁者踐踏公民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的一個典型案例。就如同獵人熬鷹的方法一樣,江澤民集團先是對王博野蠻折磨,然後再施以偽善洗腦,然後再以利益驅使放棄信仰的她反戈一擊。可是人不是飛禽走獸呀!江澤民集團的這種非人做法無異於精神強姦和靈魂虐殺!為什麼在同是中華文化的有著十萬法輪功信眾的臺灣沒有人上電視悔過?為什麼在有著很多西人法輪功學員的歐美沒有人上電視揭批?中央電視臺居然把江澤民集團的精神強姦的受虐者拿出來炫耀,難道他們真的沒有一點羞恥感嗎?
在文革時很多孩子和自己的父母劃清界線,他們當時可能是真誠的,但等事後他們明白過來是何等的痛心疾首。而王博的揭批與這又有什麼不同?和反右、文革、以及六四後的大量的悔過、揭發又有何區別?鄧小平在共黨的對外、對內的血腥中走過來,不也在一九七二年八月三日的「給毛澤東的信」中保證:「關於我自己,我的錯誤和罪過,在一九六八年六七月間寫的『我的自述』中,就我自己認識到的,作了檢討。到現在,我仍然承認我所檢討的全部內容,並且再次肯定我對中央的保證,永不翻案。」中央臺播放王博的悔過,為什麼不順帶也播一下鄧小平的悔過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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