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雇嫖客抓賣淫女」:當權力與「托兒」牽手

當今社會,「托兒」幾乎無孔不入,形成一支頗具規模的「隊伍」。單看街頭,賣「抵債剃鬚刀」的「托兒」,一邊高喉嚨大嗓子地與賣主還價,一邊眼睛骨碌碌地盯著路人是否被吸引過來;賣「假藥和推薦老中醫」的「托兒」,則是壓低嗓門圍著病人神秘地叨叨不休。此外,搞婚介有「托兒」,買建材有「托兒」,打官司有「托兒」,娛樂圈裡的「托兒」更是不勝枚舉。一時間形成你「托」我我「托」你、你毀我我咬你的混亂局面。其中旗鼓相當者,在這種「戰鬥」中雙雙名利扶搖直上。


此類「托兒」,說起來讓人又好氣又好笑,不小心的人上了當,破點財,免不了要罵上幾句,但最終還是以「花錢買個教訓」、「破財消災」等古訓作結,心明眼亮的人看著「托兒」們的拙劣表演,大多也一笑而過,不多計較。

但是,當看到「托兒」與執法者───民警牽手時,我們卻不由渾身上下透滿涼意。我們能夠忍受被「醫托兒」騙被「婚托兒」騙,被所有形形色色的「托兒」騙,卻不能夠承受極個別執法者和「托兒」同流合污。須知,警察是社會秩序何等關鍵的一道防線啊!

公安人員的身份是執法者,執法者又是什麼?是代表社會懲治不法者的人,是代表人民利益的人。但此時,他卻與不法者勾結一處,為罰款僱人當嫖客誘惑賣淫女,讓手中所持有的權力成了牟取錢財的工具。震驚與氣憤之餘,留給我們的是深深的思考。(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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