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毛女》中黃世仁向楊白老逼債,演出一場悲壯的故事,那也是在春節期間。從個別事件的法律角度看,那是債權債務關係引起的悲慘結局,是有錢的地主向窮人逼債。地主要追債,窮人無錢償還,只好用躲債的手段。但是俗話說「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富人要過年,窮人也要過年。楊白老以爲過年期間黃世仁不會追債,誰知道沒人性的黃世仁竟然也不放過大年初一。
春節期間中國的腐敗就不同了,不是誰來逼債,而是周俞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過年是辦事的大好機會,想陞官的想發財的大有人在。過年送紅包送禮是人之常情,但問題就出在「量」上。十塊錢的紅包給小孩沒人以爲那有什麼問題,就算給上級領導或長輩送兩瓶酒兩條煙什麼的,大家也都認爲屬於正常範圍內的事。甚至有的紅包上百元、千元可能都是正常。有一年春節,我到深圳一個局長家裡拜年,給他的小孩紅包也就是100元,但我的小孩也同樣收了人家100元,彼此彼此。當局長的也同樣要給人家紅包,不過他的紅包不是自己準備的,都是人家送來他再轉手送出去。有些港商、台商或地方的資本家、商人送給局長小孩的紅包不好意思太少,一頭「黃牛」(港幣1000元一張)也屬於正常。我在那裡看著,這局長不小心也將裝著1000元的紅包當成100元送了出去,他送給的人還不一定認識,哈哈!
如果這紅包是10萬元,是100萬元,甚至更多,那就不是上面所說的普通的紅包,量變到一定的度,就必然引起質變。曾有人告訴我,他春節拜年送禮,小車尾廂裡裝滿了鈔票,串一個門就送一箱錢,那是什麼概念?科長想升處長的,包工頭想接工程的,走私分子想讓海關放行的,商人想逃稅的,投資者、房地產老闆想弄塊好地的,……,那行賄者就要有針對性的塞紅包,數量要根據自己得到的利益多少來把握。平常日子雖然也一樣行賄,但是這過年更名正言順,而受賄者也覺得新安理得。當然這是一種心態,是自欺欺人的一種心態。
趙本山小品裡演的給鄉長送「王八」,那也是要求人辦事。一個農民爲了有好收成,也必須送禮。農民畢竟太窮,不可能送大錢。但是他還是掂量自己所辦的事情值多少錢,才送多少禮。一個鄉長收農民的禮,也不可能像省長、市長、局長所收的禮。地位不同。送禮物件不同,當然有等級差別。但行賄的本質是一樣的,雖然趙本山送的「王八」還不構成犯罪。我們不能給小品裡的趙本山定行賄罪名,那是有法律尺度衡量的。但是現實中的那些大亨、商人、資本家等也不可能像趙本山一樣送「王八」,他們送的禮往往就構成犯罪。
春節就要到了,黨政機關的人哪裡還有心工作,主要精力放在怎樣過個好年上來。尤其是那些腐敗官員,正在盤算今年能收多少禮。那些行賄者也已經在策劃送禮的物件,準備好了「禮品」。春節期間的腐敗正在蠢蠢欲動。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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