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毛女》中黄世仁向杨白老逼债,演出一场悲壮的故事,那也是在春节期间。从个别事件的法律角度看,那是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悲惨结局,是有钱的地主向穷人逼债。地主要追债,穷人无钱偿还,只好用躲债的手段。但是俗话说“躲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富人要过年,穷人也要过年。杨白老以爲过年期间黄世仁不会追债,谁知道没人性的黄世仁竟然也不放过大年初一。
春节期间中国的腐败就不同了,不是谁来逼债,而是周俞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过年是办事的大好机会,想升官的想发财的大有人在。过年送红包送礼是人之常情,但问题就出在“量”上。十块钱的红包给小孩没人以爲那有什么问题,就算给上级领导或长辈送两瓶酒两条烟什么的,大家也都认爲属于正常范围内的事。甚至有的红包上百元、千元可能都是正常。有一年春节,我到深圳一个局长家里拜年,给他的小孩红包也就是100元,但我的小孩也同样收了人家100元,彼此彼此。当局长的也同样要给人家红包,不过他的红包不是自己准备的,都是人家送来他再转手送出去。有些港商、台商或地方的资本家、商人送给局长小孩的红包不好意思太少,一头“黄牛”(港币1000元一张)也属于正常。我在那里看着,这局长不小心也将装着1000元的红包当成100元送了出去,他送给的人还不一定认识,哈哈!
如果这红包是10万元,是100万元,甚至更多,那就不是上面所说的普通的红包,量变到一定的度,就必然引起质变。曾有人告诉我,他春节拜年送礼,小车尾厢里装满了钞票,串一个门就送一箱钱,那是什么概念?科长想升处长的,包工头想接工程的,走私分子想让海关放行的,商人想逃税的,投资者、房地产老板想弄块好地的,……,那行贿者就要有针对性的塞红包,数量要根据自己得到的利益多少来把握。平常日子虽然也一样行贿,但是这过年更名正言顺,而受贿者也觉得新安理得。当然这是一种心态,是自欺欺人的一种心态。
赵本山小品里演的给乡长送“王八”,那也是要求人办事。一个农民爲了有好收成,也必须送礼。农民毕竟太穷,不可能送大钱。但是他还是掂量自己所办的事情值多少钱,才送多少礼。一个乡长收农民的礼,也不可能象省长、市长、局长所收的礼。地位不同。送礼物件不同,当然有等级差别。但行贿的本质是一样的,虽然赵本山送的“王八”还不构成犯罪。我们不能给小品里的赵本山定行贿罪名,那是有法律尺度衡量的。但是现实中的那些大亨、商人、资本家等也不可能象赵本山一样送“王八”,他们送的礼往往就构成犯罪。
春节就要到了,党政机关的人哪里还有心工作,主要精力放在怎样过个好年上来。尤其是那些腐败官员,正在盘算今年能收多少礼。那些行贿者也已经在策划送礼的物件,准备好了“礼品”。春节期间的腐败正在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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