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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長青:楊瀾上了《紐約時報》頭版嗎?

 2002-01-05 18:2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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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在 1997年底左右,聽有一位剛從國內回到美國的朋友說,在一個書攤上翻了翻楊瀾正在國內暢銷的《憑海臨風》,就感覺有些地方像周勵的《曼哈頓的中國女人》,可也具體說不出到底哪兒像,只記得在該書前言中吳征寫道,《紐約時報》記者就楊瀾寫了一篇很長的文章,上了《紐約時報》的頭版。這位朋友說,「我讀過這篇文章,並沒有多長,而且也只是在地方版或裡面的一個什麼版。保證不在頭版,又是唬國內老百姓。」

我也記得當時粗略掃過一眼這篇東西,沒太在意,後來就隨著舊報紙扔掉了。但我也敢肯定它不在頭版,這不僅因為按照任何新聞常識楊瀾在美國都不具頭版的新聞價值(除非她取代江澤民成為國家主席),而且據《紐約時報》「內部情形」(Inside The New York Times)的報導,該報對頭版消息的處理歷來都是非常嚴謹的。而且恰巧當時《時代》週刊( 1997年9月29日)有一篇介紹《紐約時報》編務的文章,文中說,即使英國王妃黛安娜的去世,《紐約時報》也只在頭版給了並非粗體的一行標題和簡短的報導,執行總編輯表示他還想處理得更低調。

黛安娜在美國是多麼大的名氣,但除了她的死這件「驚天動地」的大事,她極少能上《紐約時報》頭版。那麼(別說在 1996年,即使今天也同樣)毫不被美國人知曉的楊瀾憑什麼、怎麼可能上《紐約時報》頭版呢?

但當時我也像那位朋友一樣只是感嘆一下「唬國內老百姓」而已,沒再理會。這次為了準確,我從《紐約時報》上下載了這篇文章,文尾清楚地標明是在商業金融版。由於擔心是否有萬分之一的可能性,這文章在頭版發了一個豆腐塊,然後轉到商業金融版(因為在下載的文章中無法看出),所以核實了該文作者本人,現《紐約時報》駐香港記者馬克.藍德勒(Mark Landler),他說文章只是發在商業金融版的頭版。

就這篇文章,吳征在《憑海臨風》序言中寫道:「美國第一大報《紐約時報》的一個記者……竟寫了一篇篇幅極長的文章,上了《紐約時報》的頭版。」

《紐約時報》頭版的份量和《紐約時報》商業金融版頭版的份量有多大差別?如果說它幾乎像「美國艾美獎」和「國際艾美獎」的差別也不算太過份。就哪一條消息、哪一個報導、哪一幅照片上頭版,上頭版幾條,照片擺在什麼位置等等,《紐約時報》執行總編和各版主編一起每天和駐華盛頓、波士頓等主要城市的記者站開連線電話會議討論商定。雖然我們讀者每天讀來很平常的報紙,但頭版那些消息、報導和照片是否能反應當時的重大事件或有代表性的故事,都是經過主要編輯們相當認真的討論才決定的。而上其他版面的報導則由各版編輯決定。

在哥倫比亞大學念了起碼 21個和新聞有關學分的楊瀾,不至於不知道《紐約時報》頭版和商業金融版頭版在份量上的重大差別。相反,大概正因為心知肚明、非常清楚地知道這種差別,才可能做出完全和在艾美獎問題上一樣的誤導。

那麼這篇被吳征稱為「篇幅極長的文章」到底有多長呢?《紐約時報》自己的統計是 1131個字。不知道有多少中國讀者可以把一千多字的報導定義為「篇幅極長」?

在陽光衛視網站和許多媒體報導中的楊瀾簡歷上,都有這句話:「在美期間,曾被《紐約時報》、《新聞週刊》等主要美國媒體大幅報導。」

這裡且不說《紐約時報》的1131個字和《新聞週刊》上的820字能不能被稱為「大幅報導」?就說上面這句話的口氣,明顯會給國內人一種感覺,楊瀾在美國做出了什麼突出成績,所以才受到《紐約時報》和《新聞週刊》的「大幅」報導。

而事實上,有這兩篇報導的過程不僅是簡單的,也是吳征親自導演的。在美國,有不少從大陸出來的華人雄心勃勃地想要把美國的電影、電視、音樂等輸入中國,這當然是很有意義的事業,對美國商人也很有吸引力。吳征就以他要把美國的音樂、電視節目等引入中國的雄心征服了前華納音樂集團主管莫咖多(Robert Morgado)。莫咖多 1996年自己開了Maroley Communications公司之後,開始往吳征剛創建不久的娛樂公司輸入資金。

而吳征和號稱「中國的奧普拉.溫芙瑞」楊瀾的聯手,尤其是吳征表示他已經把「楊瀾視線」發行到了中國50多個省市的電視臺,覆蓋了中國兩億電視觀眾的80%,自然是對美國人頗有吸引力的成績;要知道,真正的奧普拉.溫芙瑞也只不過有兩千萬觀眾,而大名鼎鼎的CNN的萊瑞.金(Larry King Live)節目才 100多萬人的收視率。美國人清楚兩億人和兩千萬人的差別,卻不清楚這兩者之間消費能量的差別,更不清楚兩邊新聞制度的巨大不同。楊瀾總是在美國強調她的節目收視率是全國之冠,可是當年除了中央電視臺的節目之外,中國人還有別的電臺、節目可以選擇嗎?

在哥倫比亞大學念了起碼 21個和新聞有關學分的楊瀾,不至於不知道《紐約時報》頭版和商業金融版頭版在份量上的重大差別。相反,大概正因為心知肚明、非常清楚地知道這種差別,才可能做出完全和在艾美獎問題上一樣的誤導。

莫咖多由於職業關係熟悉在紐約專門報導媒體方面消息的《紐約時報》記者藍德勒,於是吳征通過莫咖多打電話給藍德勒。紐約雖然是世界媒體的中心,但也絕不是每天都有吸引人的消息和故事,在很多情況下記者們都在沉悶、無新意的消息中週旋。所以,一個有近兩億觀眾的中國媒體明星,又要把美國節目輸入中國,從商業角度自然也是有報導價值的。

於是有了一頓午飯,有了一篇一千多字的報導。毫無疑問,這篇報導的產生,完全不是由於楊瀾在美國做出了什麼成績,而是由於她在中國的「成績」中國中央電視臺節目主持人、「中國的奧普拉.溫芙瑞」、「有近兩億觀眾」的《楊瀾視線》等等。

儘管不是登在《紐約時報》頭版,但畢竟《紐約時報》是大報,商業金融版的報導也引起了人們的注意,於是又有了《新聞週刊》的820字。雖然在《紐約時報》報導之後的確會有些媒體來找楊瀾,但我不太相信吳征序言中所說的:「上了《紐約時報》的頭版。之後一個月內,竟有50多個媒體單位要求採訪楊瀾,除了《新聞週刊》外,她一概謝絕。」

我之所以不相信這種說法主要基於兩個原因:第一,楊瀾是美國人毫不知曉的外國人,對她的報導只是國際事務報導中的一部分。在美國住了一段時間的中國人都會發現,一般美國人對國際事情的關注遠低於中國人,他們更對當地消息感興趣,這也是美國幾乎沒有全國性大報(除了軟性新聞為主的《今日美國報》之外)的原因之一。在美國你根本找不出來50家像《紐約時報》那樣給國際事務那麼多報導的媒體, 5家都找不出來。人們對國際事務總體都興趣不大,怎麼偏偏對楊瀾獨有情鐘?當然,覺得楊瀾的故事挺新奇,希望採訪報導,(算上電視臺等)有個5家、甚至10家也是有可能的,但是「50多個媒體單位」?吳征楊瀾最好能憑記憶列一個大致的名單,否則實在難以令人置信。

我之所以不太相信這種說法的第二個原因是,既然楊瀾吳征那麼看重美國媒體的報導,「曾被《紐約時報》、《新聞週刊》等主要美國媒體大幅報導」這件事不僅被吳征誇張地寫進了《憑海臨風》的序言,被楊瀾正式列入簡歷,也遍撒在國內許多對楊瀾的報導中(在新浪或其他網站檢索「楊瀾」可找到不少)。既然這麼重視,那麼如果有更多家報導,像《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和《時代》週刊等,豈不是更壯觀?吳征楊瀾會拒絕嗎?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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