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筆者還在國內時,有一次到遠房親戚新開張的鞋店,發現他店裡貨架上一排排質次的鞋上,都赫然印著「耐克」的標誌。我不禁好奇地問他:「為何你進的這些假貨都要假成國際名牌呢?如果只是仿造國內的普通牌子,我倒還可能會相信是真的。」店主對我笑道:「兄弟,您是讀書讀多了。您應當清楚,像我這樣賣不起高價貨的商店,怎麼可能進真貨呢?既然全是假的,那還不如作假作成『名牌』的,至少能讓買的人心理上有個滿足:假到名牌的份上,總不會太差吧!若讓顧客買個假牌大陸貨,豈不讓他們覺得更沒法要了?」
的確,當大部分產品都是真品時,作假者生產出來的假冒偽劣產品,還要刻意裝扮成為真品,讓顧客辨不出真假。這裡所遵循的乃是常人的邏輯。但是,當市面上大部分產品都是假貨時,僅僅以假亂真還有什麼意義?倒不如把這個假作得更出格一些,給人覺得:既然都是假的,敢於冒用名牌的,一定比不敢冒用的假貨要強一些吧。這裡所遵循的,就是強盜的邏輯了。
強盜邏輯經常取代著常人邏輯,這就是活生生的中國社會層面的現實問題,因為,它已經與個人品質無關,而成為了一種社會化的思維模式。
某地有一新鄉長上任。好友勸他:「現在農民普遍認為鄉鎮幹部都有貪污行為,你作為新官過來,不妨作一項改革,把鄉政府的財務向農民全部公開,這樣不就打消農民對你的懷疑了嗎?」顯然,這項建議依的是常人的邏輯:你懷疑我做壞事了嗎?我就要用事實和行動來證明自己沒做壞事。
久混中國官場的新鄉長回應道:「公開了全部財務,就能打消農民的疑慮嗎?不管我貪、不貪,農民肯定認為我貪了,因為他們所看到的鄉長都在貪。既然一當鄉長就背上了這個貪污的黑鍋,你說我冤不冤?背了貪污的黑鍋還又不貪,那我不是個傻瓜嗎?還有,如果我把鄉政府的財務全部公開,那我和周圍的鄉長們以後怎麼相處?我豈不是故意表現,給別人下不了臺?」顯然,他依的是強盜邏輯:你不是懷疑我貪污嗎?我現在怎麼做都清白不起來,乾脆就多貪一點,自己也就不覺得冤,也就心理平衡了。
看來,這種強盜邏輯作為思維模式在中國目前社會裏,似乎具有更大的合理性。在很多的情況下,中國社會裏的強盜邏輯不單純是人們主動的追求,同時也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例如,一家公司若連續幾個月不給員工發工資,按照通常的理解,一定是它的資金週轉發生了困難。這種現象不太可能長期持續。因為,或者它馬上度過難關,開始又正常支付工資;或者它度不過難關而倒閉,從此「無需」繼續欠付工資。然而,不少公司就經常如此,尤其是民工人數眾多的勞動密集型公司。為什麼呢?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裏,工資和獎金是激勵手段。工人只有按時得到老闆的錢,才會好好幹活。這正是常人邏輯。但是,在一個彼此相互不信任的社會裏,工資就成為了抵押機制。扣壓著你好幾個月的工資,你工人敢不好好幹活?!這種強盜邏輯,自有其社會根源。從老闆的角度來看,民工們都是從勞務市場上臨時拉來的,絲毫無法信任。如果按時發工資,萬一他們拿了錢就跑,老闆找誰來把訂單的活幹完?從民工的角度來看,他們對老闆的殘酷剝削卻奈何不得,因為他們無法組織自主工會,與老闆進行集體抗爭,來制約老闆。所以,如果民工拿了工資就開溜,你能肯定這是由於民工無情、還是老闆過錯?這一切都加劇了彼此的不信任,讓老闆的強盜邏輯有了更合法的基石。
但願,中國目前的強盜邏輯只是經濟轉型期的特有產物,會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而逐漸消亡。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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