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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愛國青年的命運

作者:余傑  2001-11-06 19:3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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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28日,徐偉、楊子立、靳海科、張宏海被北京市檢察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提起公訴,法院正式開庭審判。雖然判決結果還沒有宣布,但是根據中共以往以言治罪的慣例,這四位不到30歲的年輕人很可能面臨長達十年以上刑期的判決(《刑法》中規定「顛覆政權罪」最少判處10年有期徒刑)。
這四名青年分別是北京師範大學、北京大學、中國地質大學和北京廣播學院的優秀畢業生。在物質主義和實用主義佔統治地位的時代裡,他們依然堅持五四時代文化思想啟蒙的理想,致力於探索中國變革和進步的真理。他們或者深入建築工地給民工講授語文和法律知識,或者主辦個人網頁宣傳民主和憲政的理論,雖然生活在貧寒之中,卻以青年人特有的純真和朝氣感動了身邊無數的人。然而,僅僅因為組織學術性的「新青年學會」,他們就被特務機關秘密綁架,然後以「顛覆國家政權」的嚴重罪行起訴並審判。
我不禁想起八十年以前組織「新民學會」的毛澤東和組織「覺悟社」的周恩來。在那個「萬惡的舊社會」中,毛澤東和周恩來並沒有因為組織學會而受到政府的逮捕和審判。他們的學會吸引了許多熱血青年的參與,成為五四之後兩個重要的學生社團。具有諷刺意義的是,在「人民當家作主」的新社會,新一代卻連這一丁點權利也別剝奪了。組織一個只有十幾名成員、討論文化啟蒙和政治改革的「新青年學會」,居然成了「顛覆國家政權」,我不得不追問:新政權難道比舊政權還要脆弱和心虛嗎?要是毛澤東和周恩來轉世,在社會主義的新中國繼續組織「新民學會」和「覺悟社」,他們的下場會比「新青年學會」的諸君好嗎?
四個被審判的愛國青年中,張宏海和楊子立是我的朋友。回憶起一年多以前與他們交往中的種種細節,我的心裏分外難受。他們的音容笑貌還在我的眼前和耳邊,他們的人卻被囚禁在高牆之內。我不是他們的親人,沒有去監獄探望的權利;我不知道他們在那「見不得人的去處」,是否能夠得到人道的待遇。然而,我深信,他們的失去自由,必然將推動自由更快地降臨在中國廣袤的大地上。
將「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加諸於四個愛國青年的身上,比將「莫許有」的罪名加諸於岳飛的身上還要荒謬和可恥。著名學者殷海光曾經說過:「國家是屬於人人的國家。屬於人人的國家,人人對於國事當然有發言的權利。如果我們批評替國家辦事的人沒有把事辦好,這當然不能視同『危害國家利益』。『危害國家利益』的帽子是不能隨便亂加的。如果說把問題徹底談明白就是『危害國家利益』,那麼說假話騙人,把真正嚴重的問題掩飾起來,就算是『維護國家利益』嗎?國事辦理的好壞,與國人息息相關,因此大家應鬚髮抒意見。這正是民主政治的常軌。」非常不幸的是,殷海光描述的半個多世紀之前發生在臺灣的事情,再次發生在半個多世紀之後的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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