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塔吉克人的卡裡姆拉,本居於首都喀布爾,九六年在塔利班攻佔喀布爾後攜同妻兒逃往北方聯盟地區工作,但九八年塔利班的進逼下,他失去了工作,惟有加入北盟當兵。九九年他被塔利班所擒,審訊後遭帶往喀布爾的監獄,三個月後三名塔利班守衛稱他可獲釋,並以客貨車將其載走。
數千人圍觀運動場施酷刑
豈料卡裡姆拉不但沒獲釋,還被帶到一個運動場。在數千人面前,他被迫「大字形」躺在草地,周遭有十多名伊斯蘭教士在旁監察,然後七名穿灰袍、戴手術手套的醫生走向他,其中一人還在流淚;在卡裡姆拉不明所以之際,醫生為他打針麻醉,五分鐘後他混身麻木但仍清醒,使他可親眼目睹自己的恐怖經歷──醫生以特別的鋸截斷他的手腳。
他說:「雖然不感到痛楚,但我看到他們做什麼。大約五分鐘就完事,觀眾發出一陣低聲私語,守衛將我帶上車,其中一名守衛也在哭。直至現在,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受此酷刑。」
卡裡姆拉事後被送往喀布爾的醫院,休養十日後出院。回家後,其患病的母親見到他身體受此殘害,當場暈倒,稍後更心臟病發而死,傷心欲絕的他從此當上乞丐。數週前,一名親屬為他找到一隻義肢,他便隨同難民蹣跚地走難越過前線到達北部哥爾巴哈。
夢想:得回右手拿槍作戰
卡裡姆拉說:「我完了,已沒有前途,在塔利班到達喀布爾前,我是第十班學生,受過教育和有前途,但塔利班奪走我的一切。我的夢想是得回右手,令我能拿起槍走到前線,殺死所有塔利班成員和伊斯蘭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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