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達四頁的決議案由美國發起,要求所有聯合國成員國合作,交換恐怖主義組織活動的情報和防止恐怖主義者越過國際邊界。
這項決議案從提出到採納只是一天半的時間,反映了安理會成員對採取行動的緊張情況。 這個決議案動用了聯合國憲章的第七條強制性條文,規定所有成員國立刻執行。
決議案也有條文訂明安理會成立委員會,負責監察成員國是否真實遵守決議案的規定。委員會成員包括銀行業專家和其他技術的專家。
那些不遵守決議案的國家可能會受到聯合國的制裁。
填補漏洞
外交人士說,這個決議案應該被視為是填補目前聯合國反恐怖主義公約的漏洞的,很多聯合國成員國都沒有簽署或確認這條公約。
在投票之前,安理會主席萊維特說,安理會五個常任理事國和10個選舉產生的成員國對於草案內容都沒有提出異議。
但是與會代表都向本國政府查證是否同意改動複雜的法律條文。
字詞定義
萊維特說:"我們希望找到適當的字句"。
其中一個障礙是"恐怖份子"這個字詞的定義。決議案裡沒有提及這個字,可能留待晚些時間舉行的189個成員國的聯合國大會才加入。
一名與會的外交人士說,"恐怖份子"這個字有很大的灰色地帶。
新決議案討論之前,美國總統布希這個星期呼籲其他國家凍結與恐怖主義有關的人和組織的財產。
但是決議案中沒有提及美國凍結了財產的27個個人及組織。
外交人士說,五個常任理事國,中、英、美、法、俄在基本上同意了決議案之後,才向安理會其他成員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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