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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假公安「專案組」大肆搶劫斂取不法之財

 2001-09-11 03:0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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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刑滿釋放分子偽造「上崗證」,購置手銬、「手槍」、對講機,搖身一變成了公安「特別專案組」,大肆搶劫斂取不法之財……

2001年8月15日,河北邯鄲市魏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冒充國家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罪將犯罪嫌疑人韓景利、崔彥國批准逮捕,涉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正在警方的追捕之中。

3個「便衣」在行動

2001年3月上旬的一天,有3個「便衣」從邯大公路魏縣境內的趙寨村西下車,其中一人穿著舊式警褲,拿著對講機,另兩位一個腰間帶著手銬,一個腰間挎著「手槍」。他們大搖大擺地來到路邊的順發飯店,一位「便衣」上前與站在門口的飯店老闆打招呼:「老鄉,問點事!」說著,從皮夾子裡拿出一張通緝令(複印件)遞過去,問:「你見過這個人沒有?」老闆探頭一看,通緝令的內容和村口貼的那張一樣,上面是石家莊「3.16」爆炸案凶犯靳如超的頭像,老闆搖搖頭,說沒見過。

「我們是邯鄲市公安局特別專案組的,奉命在這設卡。」一位「便衣」掏出上崗證在老闆眼前一亮,接著煞有其事地問:「這一帶的社會治安情況怎麼樣?」「還可以吧……」老闆點點頭。

就這樣,幾個「便衣」在瞭解完治安情況後,又上路攔截一輛長途客車離去。

3月19日,3位「便衣」又來到順發酒家前面的公路上「設卡」。不一會兒,一輛長途客車被他們攔截停下,3個人走上客車,其中一個人掏出一個寫有「邯鄲市公安局叢臺分局」字樣的上崗證在手中一晃,對車上乘客說:「我們是邯鄲市公安局特別專案組的,請大家拿出身份證,接受檢查!」說罷,3個「便衣」在車上由前自後逐個檢查,當走到中間一位乘客面前時停了下來,他們打量了一下這位乘客,見這位乘客手裡掂著4瓶茅台酒,座位旁還放著10餘條高檔香菸。3位「便衣」相互示意一下,一「便衣」對這位乘客說:「你,掂著東西下車!」隨後,3位「便衣」將客車放行,把這位乘客帶到路旁的順發酒家。一個「便衣」留在飯店大廳,另外兩個「便衣」帶著乘客在雅間裡對乘客進行「審查」。

「我們是邯鄲市公安局專案組的,正在調查石家莊『3.16』爆炸案,你身上有沒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如果有趕緊拿出來,不然搜出來後別怪我們不客氣!」

乘客一聽這話,先前的緊張才稍有緩和,連忙說:「我沒帶易燃易爆物品,只有這幾瓶酒和幾條煙,對了,還有一萬多塊錢……」「帶這麼多錢幹啥,是不是假幣……」一「便衣」探過頭去問。另一名「便衣」接著把錢搜出來說:「先把他銬起來,咱們回去跟隊長請示一下看怎麼處理。」於是,兩名「便衣」不由分說用手銬把乘客銬在了餐桌腿上,把搜出的1029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裝進口袋,然後,掂起地上的菸酒,連問一下嫌疑人的姓名和基本情況都沒有,叫上坐在大廳裡抽煙的「同事」揚長而去。「便衣」離去後,酒店老闆、服務員過來雅間看「稀罕」,談話中才知道這位乘客叫陳桂林,河南濮陽人,因生意上的事前去邢臺送禮。酒店老闆和服務員都覺得奇怪,等到快接近中午了,也不見幾個去請示的「便衣」回來,於是恍然覺得這些人會不會是假警察。想到這兒,他們這才打電話給魏縣公安局報了案。

「特別專案組」現了形

接到報案後,經詢問當事人陳桂林、酒店老闆、服務員,得知3位均是外地口音。

  與此同時,辦案民警又從網上查到在2000年3月23日和2001年2月21日分別在館陶縣和成安縣境內也發生冒充公安人員搶劫案件,且作案手法相同。辦案民警立即趕赴館陶縣和成安縣瞭解情況,其中在館陶縣得到重要線索:去年5月份,曾經有幾名犯罪嫌疑人冒充公安人員將一乘客帶到路邊的一個叫中東飯店的雅間,搶劫錢財後潛逃,館陶警方趕到現場後在雅間桌上的一個啤酒瓶上提取到犯罪嫌疑人遺留的一枚指紋!並且受害人向警方提供犯罪嫌疑人出示的上崗證上寫有:復興公安局巡警隊李某某字樣。

辦案人員將提取到的這枚指紋送到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技術科進行犯罪資料比對,確認了嫌疑人的身份,此人叫韓景利,1980年因盜竊自行車被判刑8年,1987年提前一年釋放。但這個人居無定所,館陶警方多次查找未得到他的下落。隨後,辦案民警又到邯鄲市公安局復興分局巡警隊。經查,確有李某某此人,是復興公安分局民警。當辦案人員找到李警官後,李警官氣憤地說:「這個叫韓景利的以前犯案子被我處理過,所以嫉恨在心,曾多次冒充我到處作案!」

不久,辦案人員從韓景利的戶口所在地火磨派出所瞭解到其父親的住址。民警化裝成郵局工作人員以查電話為名到其家瞭解情況,發現韓景利並沒有和他父親在一塊住。於是民警暗地裡對韓父的住處進行監控。6月13日這天,韓的父親患病到某門診輸液,韓景利聞訊趕來,被守候在門診的民警逮個正著。

審訊中,沒費多大功夫韓景利便首先交代了3月19日夥同崔彥國(男,45歲,峰峰人)、胡金昌(男,37歲,峰峰人)搶劫長途客車的犯罪事實。

假公安「研究」真公安

韓景利、崔彥國、胡金昌3人是在河北第二監獄服刑時認識的,3個人分別因盜竊、搶劫、強姦被判的刑,服刑時韓景利與胡金昌在一個隊上,刑滿釋放後,3人糾集在一起,冒充公安人員搶劫作案。他們3人都被公安機關處理過,對公安業務熟悉,有較強的反偵查經驗。韓景利和崔彥國在一起時還研究如何作案,比如每次搶劫都選擇在兩縣交界處,針對的目標是外地人。他們說,這樣兩地警方互不管轄,相互推諉,不便於破案。有了這樣的認識,他們每次作案的時間地點都與警方大的行動有關。「3.19」搶劫案是在石家莊「3.16」爆爆案第3天作案的,公安機關在緝捕靳如超,他們也打著查靳如超的幌子實施搶劫;「3.19」搶劫案的地點,曾經就是魏縣警方多次設卡處,再如他們發現在邢臺南宮、威縣交界處,交警經常在那裡設卡,後來他們也冒充公安人員在那裡「設卡」,簡直像真交警一樣,一邊查過往車輛,一邊還疏導交通,一直查了一個禮拜之久,非法獲利達5萬元之多。

在對韓景利審訊時,民警問:「你們是怎麼知道警方在行動的?」

韓景利的回答也毫不含糊:「我經常沒事在家看看報紙,聽聽新聞,也研究這些,石家莊爆炸案發生後第3天,警方在行動,我們也上路『行動』了……」

就這樣,幾個不法狂徒屢屢搶劫得手,但他們終究沒有想到,多行不義必自斃,終於還是有一天露了馬腳,現了原形,落入法網。

載自:東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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