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是大輸家

太陽報評論員柳三禪8日發表文章說,李少民事件一波三折,最終以允許其返港及恢復板職告一段落。大贏家是美國,江澤民是大輸家。而中國台聯副宣傳部長曲煒要坐監十三年,是最淒慘的受害者。

李少民、高瞻犯有間諜罪,應無疑問,他們領取臺灣的經費,為臺灣收集情報,是事實。美國政府也沒有說他們不是間諜,只不過爭取放人而已。最後美國所有的要求都遂願,所以是大贏家。

港府允許李少民入境和城市大學恢復他板職,被看作體現一國兩制,這算是正面,但從特首董建華和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吉佩定的表態,可看出這其實是北京默許,而事實案件已涉及外交和國家安全層面,並不完全是香港獨立處理的問題,加上李少民的間諜身份,使香港政府理據顯得不足,因此,香港頂多是小勝。

李少民和高瞻,雖然逃過坐監的大難,但在學術界、在華人社會將長久揹負間諜還有漢奸的罪名,難以洗脫,所以講是小輸。至於說江澤民是大輸家,也許難理解,但是事實。因為他的處理手法,既視法治為草芥,隨隨便便捉人,隨隨便便放人,濫用「保外就醫」,又在對美策略上表現過軟,在國內飽遭罵名。事實,不給李少民返港,布希一樣要到上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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