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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華案中方證人在溫哥華出洋相

 2001-08-05 03:47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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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賴昌星的兩位律師在加拿大溫哥華的聽證會上,交叉詢問「四.二零」專案組的主要調查員吳建平。他們提問的範圍涉及專案組人員辦案手法的成熟性和專業性。讓遠華案中方證人在溫哥華洋相百出。

美國之音4日報導,這對前來加拿大溫哥華就遠華案作證的吳建平來說,是相當不容易的。 首先,他被認為是來自中國的三位證人中最重要的一位。這一點,無論是賴昌星的律師,還是移民部的律師都持相同的意見。這也是自賴昌星難民聽證會開始以來,雙方律師少有地能夠保持一致。第二,賴昌星的兩位律師經驗豐富,反應敏捷,要應付他們是絲毫都容不得疏忽的。第三,吳建平的證詞中有一些先天的、難以彌補的弱點。

例如,吳建平表示:對遠華案的調查始於一封檢舉賴昌星有走私活動的信件。可是,吳建平作為證人,卻連這封信都沒有看到過。吳建平在接受提問時表示:他抽調到廈門以後是接受呂冰的領導,那封檢舉信的內容是由有關領導手拿一個筆記本向他們傳達的。當賴昌星的律師冉金問及那位領導有沒有看過檢舉信時,吳建平表示他無從知道。

*吳建平常以「記不得了」「想不起來了」作答*

吳建平提供了一份長達十五頁,含有香菸發貨單的文件作為證據。他說他手下的調查人員將賴昌星紅樓內一個小保險箱取走,回到住處叫鎖匠打開後,在箱中發現了一個黃色牛皮紙信封,然後又在信封裡發現了那份文件。這是有關賴昌星夫婦走私的最重要的證據,可當賴昌星的律師詢問吳建平本人是否見過那只信封時,他的答案也是否定的。但吳建平同意冉金的說法,從偵查的專業角度來看,這份文件不是一份好證據。吳建平同時也承認:如果單憑專案組目前所掌握的物證,而沒有其他涉案人的招供,不足以將賴昌星的妻子曾明娜告上法庭,控其走私。而一位名叫蔡雙敏的人所作的供詞則是指證曾明娜的主要依據。

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表示:蔡雙敏的供詞有前後不一之處,而且,她被拘留的時間長達十個月。此外,蔡雙敏指證曾明娜以後可以獲得寬大處理。這個案子的疑點已相當多。馬塔斯還指出中方的問話記錄上常常沒有填寫問話的時間長短。為了保證嫌犯沒有被長時間的問話所煎熬而被迫招供,應該寫上時間。

在本週接受賴昌星的律師詢問時,吳建平表現得相當謹慎,不時以「記不得了」,「想不起來了」作答,詢問一度進行的比較緩慢。由於還有兩名來自中方的證人已訂好回程機票,需要在下星期五以前作證完畢。難民局的裁決官表示要爭取在下星期二中午結束吳建平的作證。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在本週結束對吳建平的詢問時,禮貌地表示:他很欣賞吳建平的判斷力。吳建平也表示自己在這樣的作證過程中學到了不少東西。看來,吳建平證詞中所存在的弱點不僅反映了中國調查人員的偵查手法和搜證過程有欠專業,不夠成熟,同時也反映了遠華案的起因、調查和司法過程中有值得進一步深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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