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强制堕胎到催生:女性的生育权谁做主?(图)
2026年1月4日,几位妇女推着婴儿车走在北京街头。(图片来源:ADEK BERRY/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10月20日讯】2026年10月,一则有关河南郑州三个孩子母亲的视频在中文互联网上流传。一名王姓女性独自承担家庭重担,送了八天外卖,收入不足200元。她在网上诉说生活的艰难,却遭遇了另一种更加残酷的处境。评论区嘲讽她穷,责怪她生了三个孩子,以侮辱女性身体的言辞羞辱她。
故事最终以一家五口烧炭自杀死亡而收尾,这则新闻迅速引发关注。同期,育有2个孩子,独立抚养家庭,最终不堪网暴的胡二妹也自杀身亡。
在中国,女性经常被要求承担彼此矛盾的责任。
年轻时,她们被催促结婚;结婚后,被催促生育;生了女儿,有人问什么时候生儿子;生了儿子,又有人问为什么不多生一个。
可当家庭陷入贫困,女性无法独自承担养育成本,同一个社会又在质问她:既然养不起,当初为什么要生?
这些问题,让人想起十年前甘肃大山里的杨改兰。
2016年,28岁的杨改兰因贫穷走投无路,杀害四个年幼的孩子,随后服毒身亡。杨改兰所处的极端贫困、当地救助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一个家庭长期未能获得有效帮助的事实,需要重新拿出来被审视。
十年过去,中国已经从限制生育走向鼓励生育。但一个更加根本的问题,仍然悬而未决。
当国家需要女性生育时,它能够深入家庭、介入身体、制定政策;当女性因为生育陷入贫困和绝望时,国家又愿意承担多少责任?
距离甘肃康乐县数千公里外,另一名中国女性带着三个孩子的记忆,最终离开了中国。
她叫赵雪娟。她没有选择结束生命。她选择了逃离。
而她的经历,为理解中国女性在生育制度中的处境,提供了另一种答案。
赵雪娟出生于1988年,中国江苏农村。
2009年1月31日,她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是个女孩。对于一个初次成为母亲的年轻女性而言,孩子的出生本应是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时刻。但在当时的计划生育管理体系下,这个孩子首先带来的,是一笔罚款。女儿出生时,她与丈夫尚未登记结婚,孩子出生后,计生人员以未婚生育为由,要求她缴纳5000元。
5000元,对于一个2009年生活在中国农村的年轻家庭,绝非可以轻易忽略的数字。这笔钱意味着,女性生育所产生的后果,会成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一名女性的怀孕,使她面对来自国家管理体系的威胁。
2010年7月11日,赵雪娟的第二个女儿出生。第二次怀孕期间,她不敢正常进行产前检查。
她害怕医院将怀孕情况通知计生人员,害怕自己被要求终止妊娠。直到临产时,自己才前往医院。
一个孕妇因为害怕行政处罚,不敢接受正常的孕期医疗服务。
谁应该为这种恐惧负责?
第二个女儿出生后,事情没有结束。孩子满月不久,村妇女主任带人来到家中,要求将她带走接受节育手术。
她不愿意。
公公婆婆试图阻拦。争执过程中,公公被殴打、拖拽,头部受伤流血;婆婆被按倒在地;她自己也遭到殴打,最终被强行带上车。
一个刚刚经历分娩的女性,在身体尚未完全恢复时,失去了决定自己是否接受避孕手术的权利。
在当年的计划生育管理逻辑中,控制人口数量是一项政策目标。而赵雪娟的身体,成为这一目标得以执行的地方。
上环后,她持续出现出血等不适,她后来到小诊所私自取出了节育环。随之而来的,是另一笔8000元罚款。
两次生育,两次罚款。
国家规定她应当如何生育,并能够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至于这个家庭如何承受罚款,如何抚养两个年幼的女儿,如何面对母亲身体上的痛苦,行政处罚并不能给出答案。
这是一种贯穿中国女性生育史的巨大失衡。
国家拥有管理生育的权力,女性却承担了生育管理最直接的身体代价。
2011年3月,赵雪娟再次怀孕。
她告诉了家人,在她的回忆里,一直想要男孩的家人得知消息后十分高兴。
但这份喜悦很快被打断。同年4月,她再次前往医院检查。回家途中,计生人员将她带走,随后发生了一次违背她本人意愿的强制流产。
她无法接受,自己明明想留下孩子,却没有任何决定权。国家可以用数据统计出生人口,却无法用一份政策文件抹去一个人的身体记忆。
当赵雪娟回忆那次流产时,最强烈的感受是无力。
她想保护孩子,她没有成功。
在中国长期存在的重男轻女文化中,女性往往同时承受着家庭和国家的双重要求。
在传统家庭文化里,生育儿子被视为延续香火的责任。没有生出儿子,女性面临来自亲属的压力、指责,甚至婚姻关系中的不平等待遇。然而,在计划生育严格执行的年代,继续生育又遭遇处罚、强制避孕乃至强制终止妊娠。
一边是要求女性生儿子的宗族文化,一边是要求女性停止生育的国家机器。
两个相互矛盾的力量,却共同作用于同一个女性的身体。
为了生下一个男孩子,她必须继续生。
2013年,赵雪娟再次怀孕。这一次,她不敢轻易出门。她担心计生人员发现自己怀孕,担心再次被带走,为了保住孩子,她决定暂时躲避。
5月2日,一个男孩出生。这是赵雪娟的第三个孩子。也是她的第一个儿子。
在深受传宗接代观念影响的中国社会,男孩的出生被赋予家庭延续的象征意义。对赵雪娟而言,这个孩子的出生也意味着,她保住了一次自己希望继续的妊娠。
孩子出生后,她依然不敢回家。她害怕计生人员找上门来。然而,躲避并没有让她摆脱生育管理体系。孩子需要办理户口。因为儿子属于超生,她拿不到办理户口所需的证明,中国政府要求她缴纳20000元罚款。
为了给儿子落户,她不得不向亲戚朋友借钱。
对于她而言,三个孩子的出生,始终伴随着国家权力的介入。
为什么一个国家能够要求女性为生育付出身体、金钱和自由,却不必对这些女性所遭受的伤害承担同等程度的责任?
2015年,中国宣布全面实施两孩政策。2021年,中国进一步放开三孩生育。
曾经被罚款、被迫避孕、被要求停止怀孕的女性,突然生活在一个鼓励生育的国家。
政策改变了。此前遭受伤害的人,却不可能因此回到过去。
对赵雪娟来说,那些被迫接受的手术、失去的孩子、交出去的钱,以及长期笼罩家庭的恐惧,并没有随着政策调整自动消失。
人口可以被重新计算。人生无法重新开始。
赵雪娟最终离开了中国。
杨改兰没有。
2016年8月,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一个28岁的农村女性杀害了自己四个年幼的孩子。
随后,她服毒自杀。四个孩子分别只有3岁至8岁。她的丈夫在处理完妻儿后事后,也服毒身亡。
短短数日,一家六口死亡。案件发生后,媒体进入杨改兰生前居住的村庄。
贫困以一种近乎刺眼的方式呈现在公众面前。破败的土坯房,狭小的居住空间,缺乏正常生活条件的家庭。在当年的报道中,有村民说,孩子们甚至缺少合适的衣服。
在一个贫困家庭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中国政府没有有效的救助改变他们的生活。
十年后,当郑州三孩母亲的消息出现在网络上,一种熟悉的责难也随之出现。
“养不起,为什么生?”这句话,在中国社会似乎具有某种天然的正当性。
它把贫困解释成个人选择的结果,把儿童的生存责任全部推给父母,也把复杂的社会保障问题缩减成一句简单的道德审判。
成年人需要对生育和养育承担责任,但这种责任不应成为社会和政府卸下自身责任的理由。
尤其问责的是,为什么同中国社会对女性的生育要求,可以如此反复无常?
在传统家庭中,女人如果不生孩子,会被认为不完整。如果只生女儿,被指责没有为家族留下男丁。生了多个孩子,却因为经济困难向外界求助,又会遭到质疑:谁让你生这么多?
这些要求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
社会要求女性完成生育责任,却经常拒绝承担支持生育所需要的公共成本。
女性被要求成为好妻子、好母亲、好儿媳。她们需要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维系家庭关系,尽可能地工作赚钱。当家庭运行正常时,这些劳动被视为理所当然。一旦家庭陷入困境,社会却可以迅速把所有问题推回女性身上。
为什么没有挣钱?为什么没有照顾好孩子?为什么不早点离婚?为什么不努力?为什么还要生?
这些问题的质问实则是经常忽视女性真实拥有的经济资源、工作机会和社会支持。
在重男轻女观念仍然存在的中国社会,女性的困境的复杂远超乎想象。女孩从出生开始,就被告知自己终究要嫁出去。成年女性被要求为夫家延续香火。母亲因为没有儿子,被长期羞辱。女性,既要承担赚钱养家的责任,又要负责所有家庭照护工作。
传统文化对她们的要求从未真正减少。现代经济对她们的要求却越来越高。
当女人终于撑不住了,旁观者却总能找到理由说:
这是她自己选的。
中国社会只在女性失败时强调个人责任,却在她们结婚、生育、照顾家庭时不断施加压力,那么所谓的个人选择,就没有真实的自由。
当国家讨论出生率时,孩子属于国家的未来。当家庭讨论养育成本时,国家推脱责任,孩子又往往变成父母自己的责任。这种矛盾不能永远靠女性的无偿劳动填补。
中国女性需要的,是可以实际获得的医疗保障、住房支持、失业救助、儿童照护服务,以及在遭遇家庭暴力、经济控制或婚姻危机时能够介入的公共服务。
她们需要在遭遇困境之前就能获得帮助。
真正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让一个暂时失去收入的母亲仍然能够养活孩子,让一个患病的老人不至于拖垮整个家庭,让贫困儿童获得基本生活、教育与医疗保障。
它还应该允许一个已经走投无路的人开口求助,而不必先证明自己足够可怜、足够勤劳,或者足够符合社会对于好母亲的期待。
救助不应该是对完美穷人的奖励。
中国人常说,母爱伟大。
这句话本身没有错。但当整个社会不断强调母爱的牺牲,却很少讨论母亲的权利时,母爱就成为一种沉重的道德枷锁。
一个好母亲,似乎应该永远坚强。
她必须忍受疼痛、贫困和疲惫。
孩子需要她,她就不能倒下。老人需要她,她就不能停下。丈夫需要她,她就应该理解。
当她说自己很累,有人告诉她,天下母亲都一样。
当她说自己养不起孩子,有人质问她,当初为什么要生。
当她要求家庭成员共同分担,有人认为女人照顾孩子天经地义。
这种文化里充满对母亲的赞美,却缺少把母亲作为独立个体的尊重。
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观念,正是这种困境的重要来源之一。
男孩被视为家族血脉的延续,女孩被视为终将离开的家庭成员。
女性则被放置在两者之间,承担完成血脉延续的责任。
她们的价值被婚姻、生育和母职反复衡量。
但无论生下男孩还是女孩,怀孕和生产带来的身体风险,都由女性承担。
发生生育并发症,受伤的是女性。因照顾孩子中断工作,失去收入的往往也是女性。孩子缺乏照护,最先遭到指责的也常常是母亲。
而真正应该共同承担责任的家庭成员、劳动制度、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却隐身于对母亲的集体审判之中。
而在这种长期扭曲价值观的压迫下,女性本身也会成为这一传统的维护者与施害者。
曾经的母亲遭受重男轻女的伤害,后来却要求自己的儿媳必须生出孙子。女性曾因性别受到歧视,成年后又把同样的观念传递给女儿。
被压迫者继承压迫者的语言。
这正是传统观念最顽固的地方。它不需要有人公开宣称女性低人一等。
只要不断有人告诉女孩,女人迟早要嫁人;告诉妻子,生儿子才算完成责任;告诉母亲,为家庭牺牲是天职,这套观念就能够继续存在。
它从餐桌传向卧室,从上一代传向下一代。不用借助任何法律,就能够决定许多女性的一生。
而当这种文化与不完善的社会保障相遇,最贫困的女性便同时承受来自家庭、经济和社会舆论的压力。她们没有足够的钱离开不幸的关系,没有稳定的收入照顾孩子,也不能拥有足够的资源为自己争取权利。
对她们而言,所谓选择,从一开始就十分有限。
2016年杨改兰事件之后,中国社会曾经进行过激烈讨论。
一个家庭长期处于严重贫困之中,公共部门应该承担什么样的预防和救助责任?
国家的治理能力,不应该只体现在统计报表和宏观数字里。它还应当体现在一名农村妇女能否获得安全的产前检查,一名低收入母亲能否支付孩子的饭钱,一名失业者能否得到临时救助,一个遭遇重大变故的家庭能否及时获得支持。
十年后,中国制度未有改善,中国社会逐渐习惯对苦难保持冷漠。
贫困者诉苦,嘲笑她不够努力。女性遭受暴力,首先怀疑她做错了什么。母亲独自抚养孩子,有人询问孩子的父亲去了哪里,却很少继续追问父亲应承担的责任是否得到落实。
人们习惯在每个悲剧里寻找受害者自身的错误,忽略制造风险与悲剧的国家制度与社会环境。
隔着一块屏幕,羞辱别人不需要成本。
一句侮辱女性的话,在几秒钟内发出去。一条关于贫困家庭的视频,迅速变成围观、嘲笑和道德审判的现场。人们可以对陌生女性的婚姻、生育和贫困指手画脚,却不需要为她第二天是否还有饭吃承担任何责任。
社会如何回应弱者的求助,本身就是值得审视的公共问题。
一个人已经陷入困境,旁观者究竟是在讨论如何帮助她,还是急于证明她活该遭受这一切?
而制度的责任,恰恰应该是在个人能力与社会善意都无法提供足够保护的时候,为人保留最基本的生存条件。
如果一个人必须先死去,才有机会让社会认真讨论她生前的贫困,那么值得反省的,绝不只有那个陷入绝望的家庭。
2023年10月12日,赵雪娟离开中国,希望不再因为怀孕和生育而生活在恐惧之中。
她希望能够安心抚养孩子,也希望自己对身体的决定能够受到尊重。
这些愿望不宏大。
没有要求国家给予她特殊地位。没有要求任何人赞美她的母爱。只是希望生育不再带来恐惧,希望保护孩子不必依靠躲藏,希望自己的身体不再受到违背意愿的干预。
她有两个女儿,她只是希望,女儿们的未来不再经历极权制度的痛苦和扭曲的道德审判。
赵雪娟和新闻上的女人,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结局。
在中国,女性的生育长期承载着太多来自家庭和国家的要求,而女性本人对于身体、劳动和生活的决定权,没有得到同等程度的尊重与保障。
在传统家庭里,儿子意味着香火。在过去的人口政策中,孩子意味着需要控制的数量。在今天的生育政策中,孩子又成为需要鼓励的新增人口。
一个孩子即将出生,社会总有许多理由讨论他应该不应该来到这个世界。
一个孩子真正出生后,他需要食品、医疗、教育、住所,需要父母拥有养育他的基本条件,需要有人在家庭陷入危机时提供帮助。
这些责任,不能只留给母亲。
如果中国政府需要女性生育更多孩子,就必须认真回答谁来分担养育成本。
希望女性继续参加劳动,就必须提供足够的儿童照护支持。希望贫困家庭依靠努力改善生活,就必须让劳动能够换来基本的生存保障。希望儿童健康成长,就不能把他们的基本权利完全系于父母的收入和选择之上。
中国政府拥有制定生育政策的权力,那么公共财政、社会保障和劳动制度,也必须承担与之相称的责任。
赵雪娟曾经因为生下孩子而受到处罚。今天,越来越多中国女性因为不愿生育而受到家庭,社会乃至国家政策的催促。
国家希望她们生。家庭希望她们生。社会希望她们生。
可当她们生下孩子,面对医疗、教育、住房和养老压力时,究竟有多少人愿意真正替她们承担?
我们可以继续赞美母爱的伟大。可以继续讨论人口老龄化、生育率下降和国家未来。
但在这些宏大的词语下面,还有一个个真实的女人。
她们会疼痛,会疲倦,会害怕。
她们需要工作,也需要休息。
她们希望孩子能够健康长大,也希望自己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她们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母亲。
一个国家对女性最基本的尊重,应该从承认这一点开始。
生育不应该成为女人向家庭交出的投名状,更不应该成为她向国家履行的义务。
她有权选择生育,也有权选择不生育。她有权生下女儿,而不必为了所谓的香火继续怀孕。她有权生下儿子,而不必担心因此被强行接受手术。她有权在经济困难时寻求帮助,而不必先接受陌生人的羞辱与审判。
当中国的执政党在决定女性生几个孩子的时候,却无法让所有困境中的母亲及时获得基本保障时,我们有理由追问:中国现在的执政党,治理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当一个社会把传宗接代看得比女性的意愿更加重要,把母亲的牺牲视为理所当然,却又在她们陷入困境时冷眼旁观,我们也要继续追问:所谓家庭伦理,究竟保护了谁?
新闻中的当事人和孩子已经永远失去了生命。
赵雪娟则带着过去的创伤,走向另一个国家。她们各自的人生无法重来。
但对仍然生活在中国的无数女性而言,这些问题远未结束。
那些正在怀孕的女人,那些刚刚生下女儿的母亲,那些独自承担家庭开支的女性,那些想离开不幸婚姻却没有经济能力的人,那些在疾病与贫困之间苦苦支撑的家庭,仍然需要现实的答案。
国家的强大,应该看一个最贫穷的母亲,在走投无路时,能不能得到帮助。
社会的文明,应该看它如何对待那些已经无力继续牺牲的母亲。
如果女性的价值永远需要通过生育来证明,如果母亲的尊严永远需要依靠忍耐来换取,如果弱者的苦难永远只能在悲剧发生后换来短暂的关注,那么无论中国多么富强,都仍然欠这些女人一个回答:
她们什么时候,才能被允许仅仅作为一个人活着?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