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支联会案 李卓人、邹幸彤与何俊仁被判监5至7年(图)


图为2021年4月1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聆讯前,民主活动人士、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手持标语牌。(图片来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9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已解散的香港支联会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各被告包括其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邹幸彤和何俊仁周五(11日)遭香港高等法院判处入狱,其中邹幸彤刑期最重,判7年3个月,李卓人7年、何俊仁5年2个月。

据《追光者》报导,李卓人、邹幸彤和何俊仁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听取判决。法官宣判李卓人监禁7年、邹幸彤监禁7年3个月;而认罪的何俊仁刑期获扣减,被判监5年2个月。而支联会则被判罚款150万港元,须3个月内缴交。

控罪指3人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也就是推翻、破坏中国宪法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国中央政权机关。

邹幸彤此前在庭上自辩表示,她不认为追求民主有罪;法官曾询问邹幸彤是否打算求情,邹幸彤表示“会继续坚持信念”;法官也曾问她是否没有悔意,她回答说“无错”(没错)。

控方早前在求情当天透露资料,按相关计算方式,李卓人、邹幸彤及何俊仁3人截至今天,分别因本案被还柙1,442日、1,418日及1,301日。

今年初案件开审时,何俊仁在庭上认罪,李卓人和邹幸彤不认罪;支联会则由破产管理署聘请资深大律师辩护,同样不认罪。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23条,触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香港支联会过去曾连续多年持续举办“六四”游行与烛光晚会,但在港区国安法于2020年实施后,支联会也于2021年9月解散。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邹幸彤与另一名前高层何俊仁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中央社》报导,台湾大陆委员会(陆委会)针对此判决表达遗憾与谴责。追求民主人权无罪,有关方面以国安为由罗织罪名、进行政治审判,为专制政权护航,再次向国际社会证明所谓的“一国两制”是谎言。

陆委会指出,中共于2021年发布“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内容指称“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所以“香港支联会的民主主张,何罪之有”。

陆委会认为,支联会相关人等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定罪重判,这也是对香港人民的打压。呼吁中共与港府,立即释放所有由于行使基本权利遭无理羁押与判刑的民主人士。

王丹在脸书发文指出,香港支联会案,何俊仁、李卓人和邹幸彤刚刚被宣判5-7年不等。王丹直言,这个宣判,其实是对中共和港府的宣判,它等于公告全世界:这是一个貌似强大,但是连历史记忆都惧怕的政权,其脆弱性可想而知。

王丹强调,这个宣判,再次彰显了香港人几十年坚持悼念的毅力,追求民主的勇气,它看上去是一个惩罚,但将在历史上留下的,是高贵和荣誉的痕迹。

王丹提到,他以一个六四幸存者的身份,向3位受刑的支联会领导人表示最高的敬意,对他们为悼念六四死难者而不惜失去自由的心意表达深深的感恩之情,也希望他们平安健康地走出监狱。王丹在文末表示,“天,是一定会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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