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三读 弱势大专生免学费、电脑及网络通讯费(图)
图为2025年12月30日清晨,在台北举行的升旗典礼上,台湾国旗缓缓升起。(图片来源: CHENG Yu-chen / 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8月25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净瑶综合报导)台湾立法院周二(25日)三读修正通过高级中等教育法、大学法、专科学校法部分条文,明确规定大专校院、专科学校五年制后两年及两年制的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免交学费。这些学生需由政府根据其家庭收入的最低20%以及其他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同时就学贷款项目也将扩大,纳入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
据《中央社》报导,台湾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6月11日审查高级中等教育法第58条、大学法第35条、专科学校法第44条条文修正草案,国民党立委主张学贷利息全免、延长学贷宽限期等,民进党立委要求应保留弹性不要强制入法,后经协商,于25日完成三读程序。
原本国民党主张在高级中等教育法修法,就学贷款利息由教育部编列预算全额补助学生。立法院会25日三读通过条文,仅增订“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列入贷款项目,并要求政府提供“还款协助措施”,以减轻贷款人还款压力。
大学法第35条部分,三读条文规定,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经政府根据其家庭收入的最低20%以及其他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后,可以免交学费。但此条文不适用于未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及户籍者。
政府给予经济困难学生的免交学费措施由大学所属主管机关编列补助,各校造具清册函报所属主管机关请拨经费,其条件、额度、权利义务及其他应遵行事项的办法,由教育部订定。
至于专科学校法第44条部分,三读条文规定,经济困难、就读专科学校5年制后2年及2年制的学生,经政府根据其家庭收入的最低20%以及其他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后,可以免交学费。但未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及户籍者,不适用。另增订“政府提供经济不利处境学生之助学措施”,由教育部编列预算补助学生。
此外,院会通过了两项附带决议,要求教育部在下学年度继续研究并编列预算用于全面补助助学贷款利息。同时,要求政府根据学生家庭收入或其他突发经济不利情况,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措施。教育部应针对助学条件、额度、权利义务等技术性、细节性和操作性问题,及时对国内家庭收入或其他突发经济不利情况做出响应,以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
据中央广播电台报导,此次修法也扩大贷款项目,除了现行杂费、实习费、生活费等,增订电脑及网络通讯使用费等,并明定政府提供还款协助措施,以减轻贷款人还款压力。国民党立委罗廷玮表示,公私立高中职虽已全面免学费,学生仍可能面临数位学习所需的电脑及网络通讯支出。因此此次修法将相关费用纳入就学贷款项目,强化高中职学生的数位学习支持,法律也明定政府应提供还款协助措施,避免青年在踏入职场初期即面临过重的债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