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中国人权律师陈光诚。(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6年2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木子综合报导)旅美的前中国人权律师陈光诚跨海起诉现旅日的前中共央视记者、现自媒体人王志安造谣诽谤案2月10日在东京法院第一次庭审开庭,王志安未到庭。事后,陈光诚公开喊话希望王志安下次到庭两人当面对证。
2月6日,陈光诚通过海外社交媒体发布声明,指控王志安对自己造谣诽谤,在视频节目中反复称,“陈光诚没有盲,眼睛好着呢!”自己已正式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名誉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请求赔偿金额3亿3000万日元(约1450万人民币)。2月10日在东京开庭。
2月10日,陈光诚在X平台发文说:“今天是我在日本法院起诉王志安名誉侵权案的第一次开庭。被告王志安本人没有出庭,他的代理律师提交了一份简单的答辩书:不回应事实,不解释具体言论,一句话概括就是---全部否认,要求驳回,等以后再说。”
陈光诚表示:这么做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道义和事实层面,是一种回避。这起案件的关键,并不是法律条文有多复杂,而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拥有巨大传播力的王志安,是否可以凭借话术、逻辑谬误与暗示,打着所谓调查的旗号,把名誉毁损包装成所谓质疑,向公众灌输、断言我“并非盲人”的叙事。让我和我的家人承受羞辱与伤害,他应该为此承担什么法律与道义责任呢?
陈光诚指出:案件事实是否存在,不取决于律师的格式文件,而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敢站出来面对证据、面对质证、面对法官。
陈光诚喊话:“在这里,向王志安本人发出一个公开而郑重的呼吁:希望你在后续庭审中亲自出庭。只要你出庭,我会飞越太平洋,再次来到日本,在法庭上与你当面对证、当面质询、当面陈述。法庭不是舆论场,但它是面对事实、面对证据、面对良知的地方。我准备好了,希望你,也能来。”
庭后声明
— 陈光诚 Guangcheng Chen (@iguangcheng) February 10, 2026
今天是我在日本法院起诉王志安名誉侵权案的第一次开庭。
被告王志安本人没有出庭,他的代理律师提交了一份簡單的答辩书:不回应事实,不解释具体言论,一句话概括就是——全部否认,要求驳回,等以后再说。
這在程序上是合法的,但在道义和事实层面,是一种回避。… pic.twitter.com/JJ61VWjVue
2月10日,陈光诚还发布了“庭审速记”说:“一位参加了庭审旁听的网友,发了他在旁听席做的法庭速记。”该庭审速记写有,地点是在东京地方裁判所612庭,旁听席20个全部坐满。原告律师三人到场,被告和被告律师区缺席。13:10分准时开始。
法官表示,鉴于被告按照要求提交答辩书,允许第一次开放缺席。并在庭下按照规定双方进行视频辩论。下次庭审时间是4月7日下午2点通过法庭专业网络进行辩论,对方必须出席。辩论后再决定开庭时间。
陈光诚状告王志安的第一次庭审法庭外,很多关注首次庭审的在日中国人来到这里声援陈光诚。陈光诚转发了一则名叫刚子的年轻人拍下的视频。据视频显示,东京地方裁判所门前聚集很多陈光诚的粉丝、追随者,他们手里都拿着写着“王志安侮辱残障”等标语的纸片。
刚子还看到有两个人在发传单,他向一名戴口罩的男子要了一份传单,上面赫然写着“王志安五大恶行”,包括撒谎诽谤、诽谤羞辱709律师、羞辱弱者、家暴妻子、苛待员工。“这样的人,配不配谈‘正义’?配不配做公共舆论的‘裁判’?”
第一次庭審法庭外,沒想到很多關注案子首次庭審的在日中國人來到這裡聲援我。這位叫剛子的年輕人用他的手機記錄了他所見所聞,感謝剛子的拍攝,感謝那些到現場對案件表示關注的所有人。謝謝!謝謝!! pic.twitter.com/hIAZ7QVs4V
— 陈光诚 Guangcheng Chen (@iguangcheng) February 10, 2026
2月11日,王志安在其X帐号上回复陈光诚:“陈律师(我这么称呼你,希望你不要起诉我诽谤),你再考虑一下,美国飞日本机票挺贵的,往返一次费用要三五千美金。整个诉讼要开庭五六次呢,这么不差钱么?”
“如果你每次都来出庭,我还是非常感谢你的诚意。请和你的律师商量,今后可以把开庭日期安排在周五,我们周五没有节目,我时间比较自由。另外,请法庭安排中文翻译,只要这几个条件满足,我可以保证出席。“
陈律师(我这么称呼你,希望你不要起诉我诽谤),你再考虑一下,美国飞日本机票挺贵的,往返一次费用要三五千美金。整个诉讼要开庭五六次呢,这么不差钱么?… https://t.co/6jMs2lrkPZ
— 王局志安 (@wangzhian8848) February 11, 2026
对此,网友“水满天下吾之名”说:“美国飞日本机票挺贵的,往返一次费用要三五千美金。整个诉讼要开庭五六次呢,这么不差钱么?就凭以上两句话,足以说明大外宣是𠆤人渣,卑鄙无耻的人渣,利用法律漏洞恶意拖延开庭,恶意给对方制造诉讼往返成本。不愧是党员出身,毫无人性卑劣无耻之徒!”
“聚集微光”指:“任何人开庭审理时不出庭都是流氓行为,既是对法庭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资源的浪费。你在台湾嘲笑残疾人导致死亡还没被起诉,又更加肆无忌惮地侮辱诽谤盲人陈光诚,你究竟是骨子里坏还是为了完成政治任务?不得不怀疑你在台湾公开嘲笑残疾人是为了干扰台湾选举;污蔑诽谤陈光诚是为了攻击分裂民运。”
2月10日,独立自媒体时评人杜文发文指:“没有看到陈光诚先生的案卷和诉讼证据,很难有专业意见,但可以肯定的是,对残疾人公开进行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与言论自由无关,这在日本乃至全世界任何文明国家都是道义和法律所不容的。因此我对陈先生胜诉拥有绝对信心。保持耐心,走程序即可。”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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