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去殖”修例获通过 数百殖民字眼被改(图)
图为香港立法会。(香港政府新闻处)
【看中国2024年7月1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香港立法会10日通过《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为“法律适应化”修订73条现存法例中,约300个殖民地时代的字眼,例如将“总督”改成行政长官等。此外,修例还加入“一个中国”和“爱国”字眼,比如废除“香港、中国沿岸、台湾”的提述,以“中国”代之。有香港网民表示,“整套法例都是殖民地政府留下的,去殖就是一个中共搞出来的笑话!”
香港律政司早前以“综合条例草案”方式向立法会提交《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修订《入境条例》、《空气污染条例》等逾百条现存法例。修例于10日在立法会大会审议。
在“法律适应化”修订方面,当局表示为了令73条现存法例符合《基本法》及特区地位,300项字眼将被修改。
例如,将《香港法例》98章《邮政署条例》第31(1)条的“女皇陛下政府或香港政府”(Her Majesty's service or Government service)更改成“特区政府”、将“立法局”改成“立法会”。
在《水污染管制(吐露港附水质管制区)令》( 第 358 章,附属法例 AL)中,将所有的“官方”一词改成“特区政府”;“总督会同行政局”改成“行政长官会”;“收回官地”改成“收回土地”;“官契”改成“政府租契”。
此外,修例还加入“一个中国”和“爱国”字眼。比如,在《商船(最少乘客空间)规例》(第369章,附属法例E)中,将“中国”改成“内地”;“中国沿岸”改为“内地沿岸”。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还提议将“香港、中国沿岸、台湾”的提述废除,并以“中国”取代之。
上述“去殖化”得到“爱国”立法会议员的认同,均指“去殖化”有助维护国家安全草案委员会主席梁美芬发言时,指单靠《通则及释义条例》处理法律问题并不足够,市民读得多法例条文会变成“洗脑”,“这些用语是很容易令到普通人、年青人误解,以为香港在很多方面未必完全回归祖国,甚至会形成长期记忆。”
选委会界别议员简慧敏则认为,单靠修订法律字眼并不足够,以形容“大陆”是“国内”为例,认为要提升正确词汇的宣传和推广成效,以达到“去殖化”的目的。她亦认为,修例后当局可考虑与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小组加强国民身份认同,以助市民理解法律背后的意义。
虽然香港主权移交至今已经27年,惟香港人对昔日宗主国仍留有美好印象。2022年9月英女王去世,大批香港市民在英国驻港领事馆前献花、悼念。当时香港正处“秋老虎”高温天气,由于悼念人数众多,不少市民烈日下排队近四小时方可进入领馆。当时有分析指,香港人的“恋殖”是《国安法》下的“另类政治表态”。
同年12月,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国家宪法日”上强调,香港必须“完全彻底摆脱殖民统治的影响”,因此香港必须大力推广爱国主义教育,增加对国家民族的情感认同,拥护和信仰中国宪法,让“爱国精神牢固确立并发扬光大”。
对于今次“去殖化”修例,香港讨论区一片嘲讽。有网民表示:“去殖化,即是抹去香港的历史。香港作为英国殖民地是铁一般的事实,如果不是殖民地,就没有今天的香港,现在可能只是一个深圳市。中国也可能不会像现在这样,因为没有香港吸引外国资金和技术。”
另有网民说,“他们已经写好剧本,将所有好事归功于中共(包括抹去‘中华民国’的历史)。”
还有网民质疑,“何时将现时公务员英式薪酬跳点式计法及福利改为内地公务员模式?今次修改最好不要讲一套做一套,做到100%完善才算是爱国爱港!”
也有网民讽刺道:“收回丁权,新界人最恋殖。”“整套法例都是殖民地政府留下的,去殖就是一个中共搞出来的笑话。”“《中英联合声明》尚可以当废纸,其他的可想而知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