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台湾最高法院。(图片来源:台湾司法院)
【看中国2024年6月14日讯】(看中国记者蔡思云综合报导)早年台湾对共谍案都判得很轻,一般都是一两年刑期,最多也只是5年,所以吓阻成效甚微。近几年来,由于中共渗透愈发严重,因此判刑方面越来越重。中华民国退役空军上校刘圣恕涉嫌吸收现役及退役军官,为中共刺探台湾军情,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3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
检调查出,刘圣恕于2013年退伍后,赴中国经商期间遭中共情治单位吸收,返台后借由自己的军中人脉渗透国军,拉拢现役及退役海军、空军军官,涉嫌发展组织。
刘圣恕借由空壳公司掩饰中共支付的非法收入和佣金,收取新台币20万至70万元报酬,若有提供国军情资,更可获取3万至10万元报酬。
台湾高等检察署高雄检察分署将刘圣恕等7名被告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起诉,并移至台湾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审理。高雄高分院认定刘圣恕等7人的犯行事证明确,判处刘男有期徒刑20年,并没收犯罪所得新台币1670.9万元。
至于其他6名涉案被告,现役刘姓男少校获判无罪;退役孙姓中校与妻子现役刘姓女少校各判刑19年6个月、20年6个月,并没收孙男犯罪所得96.9万元;现役邓姓少校、龚姓少校、林姓友人各判2年、3年6个月、得易科罚金6个月。
案经刘圣恕等人与检察官提起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刘圣恕、邓姓少校、龚姓少校、林姓友人等人的判决无违误,此部分驳回上诉定谳;至于被指控提供情资的刘姓男少校,由于检察官举证不足,此部分驳回检察官上诉,无罪确定。
最高法院指出,二审对于退役孙姓中校与妻子现役刘姓女少校等人的判决理由,以及二审谕知没收孙男与刘圣恕的犯罪所得等,有理由不完备,调查未尽的违误,因此撤销此部分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
此外,高雄高分检另查出此案的其中一份机密资料,源于负责地勤业务的空军松山基地指挥部郑姓少校,依法追加起诉郑男。高雄高分院依违反国家机密保护法判处郑男1年7个月徒刑。经上诉,现由三审审理。
共谍邵维强被判刑12年6个月
台退伍军官邵维强自2002年起为中共发展组织20年,吸收前上校向德恩等人。一审判合并执行15年徒刑,二审因他缴回犯罪所得改判12年6月。2023年11月23日,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一审的福建金门地方法院判决指出,邵维强曾为金门县安全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人,2002年起接受解放军东部战区所辖中国共产党厦门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室指示,负责在台湾发展组织,并引介军人供中共接触吸收。他成功吸收曾任军闻社少校记者孔繁嘉,以及时任陆军第八军团指挥部作战处上校副处长向德恩;另欲吸收其他在职的中校、上校共3名军官未遂。
判决提到,中共厦门第四办公室官员以每月新台币4万元的对价,要求向德恩签署支持两岸和平统一的2份誓约书,然后邵维强再将誓约书交给中共官员审核。自2019年10月至2022年1月止,共计资助向德恩新台币56万元。
合议庭认为,邵维强为中共发展组织时间甚长,并导致向德恩违背职务收贿,对台湾国军士气及国家安全危害重大,且从事地下汇兑期间甚长,严重影响台湾金融秩序与外汇管理。
一审依违反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发展组织罪判处邵维强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4年;违反银行法部分则判处5年徒刑,合并执行15年徒刑,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犯罪所得新台币254万余元及人民币18万元。
案经上诉,二审由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审理,考量他于审理时自白,且缴回全数犯罪所得,符合减刑事由,撤销原判。国安法部分改判11年,褫夺公权4年;银行法部分改判刑3年6月,合并执行12年6月,褫夺公权4年。
邵维强不服二审判决,上诉三审。最高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调查完备,量刑妥适,已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蔡明彦:台湾共谍活动愈来愈猖獗
民进党立委沈伯洋日前提到中共在台湾发展“第五纵队”的议题,并认为政府应为此设立一个作战中心,对国内的“高风险群”进行控管。台国安局长蔡明彦表示,中共在台湾内部的共谍活动确实愈来愈猖獗。
蔡明彦12日率相关情报机关首长在立法院进行报告时表示,“第五纵队”是比较笼统的概念,国安单位查察相关国安案件,最主要还是依循相关法律依据和基础,看共谍有无违反法律要件。他披露,政府从去年到现在共侦办81件共谍案,其中有39件遭到检方起诉,类似案件愈来愈多,“代表中国(中共)在台湾内部的共谍活动似乎愈来愈猖獗”。
蔡明彦说,10年前媒体提到“第五纵队”在台湾的人数可能有数千人,当时有很多中国人到台湾来,有些逾期居留、停留,过后不知去向。移民署11日公布4月底的最新统计数字,中国大陆来台人士,逾期停留行踪不明者为1388人。
对于立委们所提出的强化国安的建议,蔡明彦表示尊重,并宣称国安团队对于国安案件的侦防都是全力以赴的,请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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