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图片来源:VOA)
【看中国2024年3月12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基本法》23条立法引发国际社会关注,英国《泰晤士报》报导指一旦法例生效后,香港市民持有旧报纸都可以被定罪。之后港府发声明谴责。12日,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指,港府的言论让许多外籍人士不安。 同日,前立法会主席、民建联创党主席曾钰成就23条立法刊文,称非所有“境外势力”都是魔鬼。
3月9日,香港立法会审议《基本法》23条草案时。有议员提问:管有《苹果日报》是否犯法?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法例通过后仍持有《苹果》及有煽动意图即属违法。《泰晤士报》近日发布题为“香港人管有旧报纸可被囚”(“Hongkongers to be jailed for keeping old newspapers”)的文章。引发特区政府不满。12日发布声明,指《泰晤士报》文章极具误导性,引起市民恐慌,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谴责,对此作出澄清,以正视听。
同日,《金融时报》报导指,有银行家担心23条立法后,香港成为和中国大陆一样令人恐惧的地方。一位银行家担心香港外籍人士或面临“旅行禁令”,就像一些高管在中国遭遇的情况一样,尤其是如果他们在尽职审查项目中可能处理有关中国企业的敏感信息。另一人表示,他们怀疑WhatsApp是否有机会被禁用。
亦在同一日,曾钰成在《明报》刊文谈23条立法,指出非所有“境外势力”都是魔鬼。
就23条草案新增的“境外干预”罪,他指出,有的人讨论这项罪行时,关注到“境外势力”的定义,似乎认为当一个外国或国际组织被界定为“境外势力”,便要“生人勿近”了,所以质疑“境外势力”的定义——包括外国政府及地方当局、境外的政党和其他追求政治目的的组织以及国际组织——范围会否划得太宽。
其实,不是所有“境外势力”都是魔鬼。跟“境外势力”合作做正当合法的事,不会构成罪行。只有当“境外势力”意图对中央或特区政府带来干预,才属于犯罪。
同理,曾钰成指,光有勾结境外势力的行为,如某人参加某境外势力策划的活动,其实并不构成犯罪。“勾结境外势力,只是条例草案下某些罪行的其中一个行为元素,或者是导致提高罚则的条件;罪行的其他元素必须同时存在,勾结境外势力的人才会犯罪。”
他说,因为“勾结”一词有贬义,通常都是做坏事;所以人们觉得“勾结境外势力”就是犯罪。
早前曾钰成撰文呼吁特区政府在“煽动”罪行中分清“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谴责属于“煽动”,后者纯粹是表达个人见解。
今次曾钰成指,任何引起对中央或特区政府的憎恨,或者对香港宪制秩序藐视的意图,都是应该禁止的。
不过,他又指,咨询文件建议“煽动意图”包括“意图引起香港特区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他认为这表述会令人觉得个别人士或族群之间的争吵,如果引起相互间的敌意,也会构成“煽动意图”,成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草案把这句改写为“意图引起特区不同阶层居民间或中国不同地区居民间的憎恨或敌意”;英文版是“an intention to cause hatred or enmity amongst different classes of residents of the HKSAR or amongst residents of different regions of China”,意思更加清楚。政府代表向立法会议员解释时,亦强调当中针对的不是个人和个人之间的憎恨或敌意。要把立法原意准确表达。
有香港网民感叹,睇住班人咁认真咁讨论,都唔知讲咩好,其实23条的目的就是维护中共统治,而香港人要推翻的就是共产党政权。
也有网民指,系啊,非所有“境外势力”都是魔鬼,好似共产党嘅老朋友基辛格,咪唔系魔鬼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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